完善财政支农机制,提高财政支出效率
发布日期:2024-11-20 浏览次数:
解决我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关键是增加农民收入。农民收入的增加离不开财政支持。要解决农民收入增加的问题,必须完善财政制度。我国现行的财政支农机制存在许多不合理和不完善的地方,如财政支农管理制度不完善、财政支农重点不突出等,对农民收入增加产生了不利影响。因此,如何完善财政政策机制,如何发挥财政政策的作用,增加农民收入,已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是完善财政支农机制,提高财政支出效率
从目前财政支农的现状来看,财政支出的效率相当低。以农产品政策补贴支出(主要是粮食价格补贴和粮食风险基金等)为例,最终落在农民身上的利益不到国家财政支出的50%.因此,要有效落实增加农民收入,必须理顺和完善财政支出机制,提高财政支出效率,确保农业支出资金的有效性。一是理顺支农资金管理制度。目前支农资金分散,管理多头,政出多门,效益不高。为此,必须理顺各部门之间的关系,明确财政管理农业基金的主要地位,设立各级财政部门农业基金管理机构,管理各部门分散的资金,集中使用,形成财政农业支持的强大优势,集中财政资源办大事。二是调整支出结构。我国财政农业支出约60%至70%用于人员支持和行政支出,但建设性支出比例不高;在农业建设资金中,大中型水利建设占比较大,而农民可以直接受益的中小型基础设施建设占比较小;在农业投资中,直接用于流通的补贴过高,而一些与农业发展全局有关的基础性、战略性、公益性项目,要么没有财政支持,要么缺乏足够的投资保障。三是提高财政支出管理效率。主要是降低管理水平,降低管理成本,提高工作效率。一方面,中央财政支农资金的50%以基数加因素的方式下放到省级,以增强省级支农调控能力,降低基层向中央财政申报一般项目的概率。另一方面,省对基层项目直接到县,减少中间环节,确保资金落实到位,同时给予县级充分的项目申报自主权,减少行政干预。此外,还应建立支农资金绩效评价体系。财政部门应从项目申报开始,进行必要的调查研究和可行性论证,参与前、中、后的全过程,编制项目全过程报告,跟踪有效性,确保农业支持资金的实施。
二是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导向作用,促进农业结构调整
在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前提下,必须调整农业结构,优化资源配置。在稳定粮食生产的同时,大力发展养殖业和经济作物种植业,形成优势互补结构,确保农业效率和农民收入的提高。在农业结构调整中,财政部门应做好以下工作:在政策方面,配合农业结构调整规划,出台优惠政策,重点支持基地和大家庭,通过示范效果推动整个农业结构调整;鼓励发展新的农村合作组织,鼓励规模经营,通过规模经营产生聚合效应,有效抵御市场风险,巩固农业结构调整的成果。在资金方面,按照“谁投资、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多方面筹集资金,刺激银行信贷、工商资本和民间资本投资农业,引导资金流向结构调整的目标产业,支持目标产业产业化,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在配套服务方面,积极支持建立农业信息网络和完善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鼓励建立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农民技术培训体系,大力引进农业技术人才和农业专家,为改善农产品品种提供技术保障,为农业生产结构调整铺平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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