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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变更和合同变更的三级审批制度

发布日期:2022-02-15 浏览次数:

一些通过有效财务管理实现现代建制项目投资控制目标的经验。
首先,代理建设项目的基本建设账户是根据《基本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的。会计科目不得自行编制或变更,但可根据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业务管理的实际需要设置详细的科目。以摊位投资科目为例,二级科目制度相应详细设置,但在实际工作中仍不能满足投资控制的需要,因此,从投资控制的角度来看,最好以项目预算和签订合同为起点,根据预算和签订合同。
通过合理设置详细科目,一方面可以与其他项目和预算部门合作,提前分解相关投资控制指标,将总投资控制在预算范围内;另一方面,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进度与项目预算进行比较,确定项目实际进度是否超过或接近,实现项目投资的动态控制。
二是高度重视设计变更和合同变更,防止工程单位通过变更增加工作量,防止工程支付纠纷。
设计变更和合同变更的三级审批制度可以根据变更金额设置,即变更申请不超过签订合同金额的1%由项目现场项目经理审批;变更不足1%的,由建设单位审批;变更金额超过3%的,由政府建设管理部门委托单位和建设单位共同审批确认,确保设计变更和合同变更对项目预算没有影响。
第三,制定项目前期费用和建设单位管理费的使用资金使用计划。项目前期费用和建设单位管理费是建设单位推进项目前期工作的专项费用。由于资金一般由财政部门先分配给建设单位,以便在项目前期开展工作。作为建设单位,应制定资金使用计划,防止成本被挪用或占用,并根据计划资金确保成本不会超支。
第四,与财政部门和委托单位定期核对相关资金台账非常重要。由于项目进度支付审批时间长,财政资金拨付后,根据国库支付的相关规定,将相关银行文件转让给委托单位,委托单位将返还代理建设单位。从支付到相关票据凭证的最终收集需要近两个月的时间。如果在流程中退票、数据退回、批准拨付金额低于申请金额等情况下,财务管理工作将相应滞后。因此,每月初与财政部门和委托部门核对账目非常重要。及时发现支付流程和财政资金拨付流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处理。
第五,高度重视项目财政资金的实施和项目资金进度的时间。由于政府投资项目涉及财政资金,年度财政投资必须在省、市人大会议确定后才能分配。一般来说,这段时间是每年2月至4月。如果资金安排与项目支付进度的比例处理不当,则涉及到项目的正常进度资金无法按照合同或项目实际进度的要求执行,从拖延进度到施工单位或其他参与单位预付资金,甚至会导致工人上访,影响社会稳定。因此,项目进度资金支付计划应考虑这类资金来源的实施,以避免对项目进度产生不必要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