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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财务控制模式的类型及我国的选择

发布日期:2024-08-01 浏览次数:

集团公司财务控制模式的类型及我国的选择
 
集团复杂的产权关系和多元化的财务实体比非集团企业更难控制财务。因此,设计一套适合集团公司的独特控制模式是不可避免的。设计的核心问题是如何处理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关系,即在集权与分权、控制与激励之间取得最佳的平衡。笔者认为,根据管理权限的集中程度,集团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模式可分为三种:
 
1.集权型。所谓集权制,是指重大财务决策权集中在母公司,母公司对子公司采取严格控制、统一管理的财务管理制度。集权制的优势在于:集团最高管理层统一决策,有利于规范各成员企业的行动,促进集团整体政策目标的实施;充分发挥集团公司各项资源的复合优势,集中力量,实现集团公司的整体目标;避免集团扩张造成的失控,降低财务风险。但集权制度的缺点也很明显。集权管理总部必须具有较高的素质和能力,能够有效地收集各方面的详细信息,否则可能导致主观判断,导致重大决策错误;财务权限的高度集中容易挫伤子公司的积极性,抑制子公司的灵活性和创造力;信息传递时间过长,可能会延误决策机会。缺乏对市场的适应性和灵活性,往往导致“统一死”的局面。
 
2.权力分割。权力分割制度是指大部分重大决策权集中在子公司,母公司主要是间接管理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其主要特点可概括为:“激活主线、开放附线、分级决策、集团管理”。集团母公司充分授权子公司财务,子公司掌握财务管理和决策权,集投资中心、利润中心和成本中心于一体。集团最高管理层只关注少数与集团整体利益和发展有关的重大财务决策,母公司几乎放弃了财务控制的权力。这种绝对分散的管理体系缺乏协调管理。事实上,集团处于相对宽松的状态,无法充分发挥集团的整体优势。内部企业的“诸侯现象”严重,现在很少使用。
 
3.混合型。即适度集权与适度分权相结合的成熟财务管理体系,决策机构和执行机构各行其职,分别掌握不同层次、不同性质的决策权限。该体系不仅可以充分发挥母公司的财务调控功能,激发子公司的积极性和创造力,还可以有效控制经营者和子公司的风险,适应集团公司组织规模扩大和信息中心下移的发展趋势。因此,它已成为许多企业集团财务管理体系的目标,也是目前世界上大公司管理体系的主流形式。百事集团的实施是一种典型的混合模式。
 
从以上对集团公司各种控制模式的分析可以看出,集团公司的财务控制应贯彻集权与分权相结合的原则,绝对集权与分权在现实中是不可取的。中国集团公司应选择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集团公司财务控制模式。目前,我国大部分集团公司都处于生命周期成长的初级阶段。现阶段,集团公司的战略应稳步发展,建立集权为主、分权为辅的财务管理和财务控制机制。集团公司理顺一切关系体系后,将过渡到相对成熟的阶段,适当增加分权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