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财政支农资金支出结构不合理
发布日期:2024-11-18 浏览次数:
政府财政支农资金支出结构不合理,实际功能弱化
整个“九五”期间,国家对农业的投资达到8055亿元,主要包括农业基础设施支出、农业科技支出、农业科研支出、农村生产支出、农业综合开发支出、农林水气等部门事业费、农产品流通补贴、农业生产资料补贴、财政扶贫支出、农业税收减免、政策补贴支出等10部分。在此期间,政府对各种投资的重点不同。根据比例,平均政策补贴为30%. 43%;农林水气事业费占20%. 10%;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占19%. 57%;支持生产支出,占12% .81%;财政扶贫支出占6. 11%;农业综合发展,占5个. 84%;农业科学事业费占2. 25%;农业科技三项费用占0. 15%;其他项目约占2%。由此可见,在总投资不足的情况下,财政支农资金的支出结构也不合理。
1.“支农”与“养人”矛盾突出,“餐饮财政”特征明显 在我国政府的农业财政支出中,支持农业生产支出和农林水气部门的营业费用占主导地位。“养人”支出比例过高,但真正用于建设的“养农”支出比例不高。“有钱养兵,没钱打仗”已经成为很多地方财政支农的现状。比如2003年湖南省财政预算安排了7亿元作为省级财政支农资金(不含农业综合开发),其中省级农口单位人头费和事业费近3亿元。2003年,四川省各级财政支农资金约50亿元(不含基本建设支出),其中“吃饭”用35亿元。
2.农业和农民的直接收入份额较少,偏离了支农政策的初衷 首先,目前预算中的“农林水气事业费”占预算的三分之一。这些资金主要用于各级农口行政事业单位的事业单位,名义上属于农业支出,但实际上大部分流向城市。其次,在一些纳入财政支农支出项目的水利工程建设中,江海堤防、南水北调、防洪防洪等全社会水利建设占比较大,而农民可以直接受益的中小型基础设施建设占比较小。第三,相当一部分农业支持资金通过支持农业科技推广、产业化、乡镇企业、农产品流通等方式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大量资金流向科研机构、工业企业和农业管理部门,农民直接受益的份额很小。
3.购销补贴过高,基本战略投资不足
20世纪80年代以来,为了保证城乡居民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的高价供应,国家对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的购销差价给予了巨大的财政补贴。近年来,在政府农业投资者中,每年对粮食、棉花、油、糖等农产品流通的补贴为500元~700亿元,占政府农业支持总量的30%以上。由于财力有限,农业质量改善、重大病害控制、食品安全保障、执法体系建设、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一些基础性、战略性、公益性项目,或缺乏财政立项支持,或缺乏足够的投资保障,导致农业发展后劲不足。
- 上一篇:我国财政支农投资存在问题
- 下一篇:提高我国财政支农资金效果的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