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观影响和潜在风险
发布日期:2025-04-14 浏览次数:次
宏观影响和潜在风险
金融租赁业务的产生适应了实体经济发展的需要,是对信贷融资的有效弥补和延伸。从中受益于国内金融企业、银行和外商金融租赁公司,有效促进了实体经济的发展。但也存在微观主体与宏观经济之间的利益博弈,应引起重视。
(1)中国企业绕道借用外债,避免对外债政策的监管
目前,中外企业借贷外债的政策差异较大。外资企业可以在“投注差”范围内独立借贷外债,而中国企业则更加有限。中国企业借贷中长期外债需要国家发改委的批准,短期外债的借贷受到当地短期外债指标和企业近年来的盈利能力的限制。在当前海外融资成本较低的背景下,更多的中国企业选择绕道借贷外债,先在海外设立关联壳公司,然后返回投资境内设立外资融资租赁公司,通过外商融资租赁公司借用外债为国内相关企业融资,借用外商融资租赁公司的“壳资源”实现国内外资金的“内部循环”,有效避免了外汇管理政策,直接后果降低了监管的有效性。
(2)外商融资租赁公司借用外债容易导致跨境资金大规模流入
目前,外商金融租赁公司享受相对宽松的外债管理政策,审批门槛低,可借外债金额大,促进外商金融租赁公司外债流入的快速增长。以山东省为例,自2012年以来,山东省外商金融租赁公司的外债流入是资本流入总额的2.22倍,仅2014年第一季度,外债流入总额就超过了2013年的年流入总额。因此,外商金融租赁公司容易成为跨境资本大规模流入的新渠道。在当前国内外汇储备高、跨境净流入压力大的客观形势下,国际收支形势将进一步恶化。
(3)资本金和外债结汇真实性审计难以把握
根据规定,金融租赁公司登录中国人民银行信用调查中心金融租赁登记宣传系统,可免除向银行提供相关发票,但应在合同规定的租金期限内定期向银行提供每次租金相关业务的发票。但调查发现,中国人民银行只负责公共系统的准入审计,不监督金融租赁企业是否登录,是否在系统中输入租赁物权信息。宣传系统金融租赁物权信息不全面,容易导致同一物权重复融资,风险较大。此外,金融租赁公司可以先收回或其他方式回收、挪用结汇资金,避免向银行提交租金发票,实现外汇资金变相结汇,将资金流入证券投资、房地产等限制领域,进一步提高国内资产价格,抵消宏观政策监管效果。
(4)外商融资租赁业务的快速发展促进了信贷风险
由于外商金融租赁业务,银行经营风险相对较小,增加业务收入,提高业绩,银行倾向于为金融租赁公司开放海外金融担保寻求相关收入,促进国内外贷款余额的大幅增长。但从业务实践的角度来看,外商金融租赁公司借用的外债基本为一年左右的短期外债,国内企业设备融资基本为中长期,即资产和负债期限在一定程度上不匹配,这种潜在风险可能使租赁公司在偿还外债时流动性不足。
简而言之,从银行租赁合作的经营模式来看,虽然每个环节都是真实的,过程也是合规的,但这种合作模式本质上是为国内企业融资,以弥补国内企业资金不足或降低融资成本。在严格控制中国机构借外债的前提下,以租赁公司名义借外债,结合一定的租赁结构,伪装为国内中国企业借外债,如果不在政策法规层面,未来租赁结构可能演变为国内机构跨境套利和跨境资本流入渠道,对国际收支形势产生一定影响。此外,外商融资租赁公司过于宽松的外债管理容易诱发大规模借外债的冲动,从而产生一定的经营管理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