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动态

地方政府债务基本情况

发布日期:2025-04-10 浏览次数:

地方政府债务基本情况
 
 1.形成原因
 
自1994年以来,中国开始实行分税制度,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在财权和权力划分上存在矛盾。在推进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过程中,地方政府大规模建设了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等新城,提供了大量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这些基础设施投资巨大,回收期长,大大超过了当时当地的财政收入。为了提前“启动”项目,地方政府通过城市投资公司等融资平台进行大规模融资,以获得土地出让金收入和银行贷款资金为主要资金来源,弥补了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逐步积累了高额债务。
 
 2.债务负担
 
地方政府的无形债务大大增加了财政风险。2013年,审计署对全国政府债务进行了全面审计,显示截至2013年6月底,我国债务约20.7万亿元。其中,中央政府债务约9.8万亿元;省级约1.78万亿元,市级约4.84万亿元,县级约3.96万亿元,乡镇约0.31万亿元,地方政府债务总额约10.89万亿元。地方融资平台公司作为主要借款人,借款金额约4.08万亿元,约占37.4%。近年来,这将是中国地方政府偿债的高峰,其中2015年约1.86万亿元,约占总偿债金额的17.06%;2016年需偿还债务约1.26万亿元,占11.58%;2017年需偿还债务为0.85万亿元,占7.79%;2018年及以后,需偿还债务约2.04万亿元,占18.76%。
 
根据《国务院关于审议批准2015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议案》,截至2014年底,地方债务约15.4万亿元,2015年新增债务约6000亿元,即限制总额16万亿元。
 
 3.政策建议
 
从根本上解决地方政府债务问题,仍需依靠财政和税收制度改革、投资制度改革、创新驱动发展机制等各项改革的综合作用。2015年,为了解决当前的债务偿还问题,需要采用各种新的融资模式,如发行地方政府债务、替代高息债务、利用PPP机制吸引社会资本投资、探索海外债务发行等。虽然各种融资方式的作用有限,不能完全解决股票债务问题,满足新的投资需求,但随着中国政府继续深化改革,规范债务管理,解决股票债务,严格控制新债务,有利于解决地方债务问题。建议继续深化财政和税收制度改革,转变政府职能,从公司型向公共服务型转变。建议改变投资建设的思维模式。地方基础设施投资需要考虑金融资金的使用效率和资本限制。建议继续完善“自发自还”的债务机制,完善PPP机制的支持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