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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投融资建设战略

发布日期:2025-04-08 浏览次数:

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投融资建设战略
 
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投资大,涉及面广,单靠政府单一投资难以完成。要进一步拓宽思路,多渠道筹集资金,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探索建立“政府投资+银行贷款+农村金融机构融资+社会化融资”的多元化投融资机制。
 
(1)加强政府统筹,完善资金聚合机制
 
政府应全额提取耕地开垦费、土地复垦费、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土地出让金15%、耕地占用税等专项资金,不得随意减免,确保专项使用。按照“专款专用、用途不变”的原则,加强政府各职能部门的合作联动,有效整合涉农涉地资金,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率和监管力度,确保农村土地整治统一规划、分项实施、全面完成。根据地方经济发展情况,积极探索建立市(县)政府债券试点发行,制定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投融资规划,形成科学有效的资金聚合机制。
 
(2)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引导银行加大对土地整治的支持力度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在农村金融机构中实力雄厚,如何发挥其作用对振兴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具有重要意义。地方金融管理机构应加强对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投融资的支持,积极引导银行列出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信贷计划,在资金、人员、考核等方面给予最高绩效权重和最佳内部资金转移成本。银行应向前推进,重点下降,加强产品创新和信息化建设。通过签订土地整治金融合作协议,银行将向农村土地整治机构提供财政支持,积极参与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建设。
 
(3)完善外部约束机制,积极发挥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作用
 
目前,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主要有:村镇银行、农村贷款公司、资金互助社[4]等。这些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机制灵活,在服务农业、农村、农民方面具有独特优势。要积极发挥作用,引导他们参与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建设。但在农村新金融机构的发展中,普遍存在国家政策支持不足、相关配套政策不到位等外部制约因素。以村镇银行为例:一是目前大多数村镇银行的存款准备金率普遍高于农村信用社,给村镇银行带来了财务压力。二是营业税方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要求[5]:村镇银行金融保险业收入减按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但目前仍有地方对村镇银行和商业银行同样执行5%的税率,增加了村镇银行的税负。积极改善农村新金融机构发展外部环境,加强公益宣传和政策支持,特别是参与农村土地综合改造项目,适度存款准备金、税率、再贷款利率,享受政策银行和农村信用社优惠措施,引导农村新金融机构参与农村土地综合改造。
 
(四)创新社会化融资机制,拓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投融资渠道
 
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6]建立社会化、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吸引更多社会资金参与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一是积极探索资金市场化运作模式,由地方政府牵头设立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专项资金,引导社会资金积极参与农村土地整治。二是按照“谁投资、谁建设、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建立农村土地整治收入回报机制,调动农民参与积极性。三是引入现代化经营理念,积极开展土地综合整治项目PP、BOT等合作方式,发行土地信托基金、股票或债券,广泛吸引闲置社会资金,推动土地整治融资市场化、社会化、证券化。四是建立健全激励机制,采取“以奖代补”、“边建边补”、灵活的激励机制,如“补奖结合”,可以满足多元化社会资金利益的需求,不断推进农村土地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