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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概念

发布日期:2025-04-03 浏览次数:

1、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概念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四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实施的》〈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的通知〉相关事项通知(财务预计通知)〔2010〕412)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由地方政府及其部门、机构、机构通过财政拨款或注入土地、股权等资产设立,具有政府公益项目投融资功能,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包括各类综合投资公司和行业投资公司。
 
从以上定义可以看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具有以下特点:
 
1.从发起人的角度来看,由地方政府及其部门、机构、机构设立,即融资平台自然是“官方”;
 
2.从设立目的来看,即为政府公益项目服务的投融资;
 
3.从法律地位看,融资平台为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法人机构独立的法律义务和权利;
 
4.从经营模式来看,融资平台主要依靠商业银行贷款获取资金,政府项目的经营收入和财政资金作为还款担保。
 
因此,融资平台的本质仍然是政府相关负债,是制度有限下采用的政府间接负债模式。
 
二、建议和对策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发展中暴露出的问题引起了国家有关部门的关注。2010年5月26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针对上述问题,本文提出了以下建议和对策:
 
规范地方政府的责任行为,增加财政透明度;
 
建立融资平台信用评级体系;
 
扩大贷款渠道,分散单一贷款银行的风险;
 
对地方政府设立的融资平台公司进行分类清理和规范,划清职能,规范经营;
 
坚决制止地方政府的非法担保承诺。
 
三、结语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是我国现行政治经济体制下不可避免的产物,是各种原因的结果,缓解了地方政府的支出压力,促进了地方经济建设,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但同时,其背后的问题也不容忽视。一方面要积极引导,规范经营模式,合理控制金融信贷风险;另一方面,也要认识到体制改革的滞后是融资平台的根本原因,需要长期改革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一系列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