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发展和问题
发布日期:2025-04-03 浏览次数:次
我国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发展和问题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是中国一种独特的经济现象,可以追溯到20世纪80年代末。但一般认为,融资平台的真正发展始于1994年的税收分割制度改革。税收分割制度是一种按税收划分中央和地方收入来源的财政管理制度。其实质是有效处理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的权利和财政关系,通过税收分割,将税收分为中央和地方税两类。
1994年,中国进行了税收分割制度改革,按照征收管理权和税收所有权标准划分。征收管理权和税收所有权属于中央财政的税收;征收管理权和税收所有权属于地方财政固定收入的税收,属于地方税;征收管理权和税收所有权由中央和地方政府以一定方式共享的税收属于共享税。改革后,中国的财政体制呈现出两个特点:从财权角度看,分散的税收来源、零星的收入、广泛的税收一般属于地方税,大而集中的税收来源一般属于中央税;从权力角度看,政府间支出责任划分没有实质性变化,基本保持了原有的划分模式。因此,中国的不对称分权模式难以匹配地方政府的财权和权力,从根本上决定了中国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产生。
中国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已有近20年的发展历史,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1994-1997年,这是起步阶段。在此期间,融资平台尚未有效承担招商引资和参与市政建设的功能,对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并不显著。
第二阶段是1998年至2008年,这是一个发展阶段。1997年东南亚金融危机,为了有效应对金融危机对中国经济的不利影响,中国大力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地方政府出于各种原因,承受过大的支出压力,为了缓解压力,政府建立了大量的融资平台,利用“银行合作”框架下的“捆绑贷款”来支持基础设施投资。
第三阶段是自2009年以来的扩张阶段。2008年的国际金融危机是促进融资平台发展进入快速扩张时期的重要机遇。在国家积极实施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的背景下,地方政府全面建立了融资平台。在此期间,融资平台的快速扩张在支持地方基础设施投资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也出现了许多违规行为。
纵观我国融资平台的发展,由于不对称的财政分权和外部市场对政府提供公共产品的要求,必然会产生现实。多年来,地方政府及其部门和机构设立的融资平台为地方经济发展筹集资金,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各种问题,如下:
出资不实;
严重的信息不对称;
过度负债;
政府换届风险;
规模增长过快,操作不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