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河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概况
发布日期:2025-03-16 浏览次数:次
一、通河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概况
在黑龙江省“两个平原”现代农业综合试点改革的背景下,通河县政府加强了对当地农村的支持,促进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快速发展。2014年底,通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显示,农民专业合作社146家,涉及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加工五个行业,其中从事种植服务的合作社占2/3以上,以水稻为主要经营产品。通河县农民专业合作社一般分为四类:第一类是农民自发组建的,不依赖外力,这类合作社数量占74%。第二类是基于供销社管理的,这类合作社数量的比例为22%。第三类是由农村个人组成的,这类合作社的比例为3%。第四类是由集体经济组织牵头的,这类合作社数量为1%。通河县大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不需要缴纳会费、年费或押金。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资金主要来自会员缴纳的股票,股票金额在20-100元之间,导致通河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融资严重不足,限制了合作社的发展壮大。同时,受信用评级、贷款期限、利率等因素影响,通河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外部融资形势不容乐观。
二、通河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融资存在的主要问题
(1)内部融资有限
通河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融资渠道单一,内部融资资金较少,限制了通河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可持续健康发展。通河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大多是低收入工人。受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和经济实力的限制,他们只依靠合作社的内部融资来解决财务问题。同时,通河县农民专业合作社整体规模小,自由资金少,效率低,导致自身积累不足。通河县农民专业合作社保留收入少,不能满足农民专业合作社投资发展的需要。
(2)外部融资有限
通河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外部融资有限主要表现在金融机构融资有限、民间融资有限、政府资金支持有限等方面。
首先,通河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得不到金融机构足够的财政支持,导致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资金链断裂,失去市场机会。目前,通河县金融机构、农业银行商业化转型导致“非农化”趋势越来越强,农业发展银行局限于政策贷款和基础设施建设贷款,邮政储蓄银行贷款更倾向于城市,通河县金融机构是农村信用社的主要作用,但由于农村信用社数量有限,通河县农民专业合作社仍面临严重的融资问题。
其次,通河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私人融资渠道单一,融资数量少,利率高,不利于满足通河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融资需求。通河县私人金融主要有两种模式,第一种是基于亲属关系、地理关系和商业关系的互助模式。另一种是基于高私人利息和利润的融资方式。这两种模式都在金融监管体系之外,不受国家政策的控制,因此大多数私人金融都流向了非农业产业。
第三,通河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获得的政府扶持资金有限。政府扶持资金受政策和实际情况的影响,时间不固定。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相比,发展所需资金太少,这也是通河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融资困难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