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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机构投资者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发布日期:2024-12-12 浏览次数:

1、中国机构投资者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证券投资基金经营不规范。一是基金经营业绩不稳定。中国基金管理公司在证券市场稳定中的作用并不明显,甚至经常受到市场走势的影响。2009年上半年,受2008年金融海啸影响,不少基金公司规模同比下降,利润同比下降。2009年上半年,北京一家大型基金公司实现营业利润1.05亿元,同比下降59.29%,净利润8500多万,同比下降61.59%。二是基金持股过于集中。中国证券投资基金的持股集中度非常高。2009年第四季度,股票基金十大重仓股的平均持股集中度超过60%,有的甚至高达80%;而第一重仓股的持股比例几乎在10%左右。如果基金采取一致行动,就会导致股市剧烈波动。
 
(2)证券公司经营范围狭窄,收入结构不平衡。就近年来的收入构成而言,中国证券公司的主要收入来自证券发行、承销、经纪等传统业务,占总收入的近90%。
 
(3)社会保障基金、保险基金、QFII规模小,机构投资者结构不合理。社会保障基金、保险基金、QFII资产规模小,中国机构投资者结构严重失衡,证券市场上只有证券投资基金。
 
二、中国机构投资者发展政策建议
 
(1)大力发展多元化机构投资者,完善机构投资者结构。我国机构投资者仍存在产品结构不完善、组织结构单一、部分机构经营理念不成熟、盲目跟风、风险管理能力不足等问题。因此,在提高机构投资者规模的同时,大力倡导和完善投资者结构,鼓励社保基金、保险基金和QFII进入资本市场,提高这些投资者参与资本市场的广度和深度。
 
(2)改进产品创新,优化产品结构。中国资本市场的投资产品过于单一。因此,中国有关机构应鼓励加快产品结构调整,继续加强对固定收益和低风险产品的支持,减少低水平和同质化竞争,不断提高开放条件下机构投资者的竞争力。
 
(3)完善部分机构投资者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机制。为了更好地解决客户与代理人之间的冲突,必须加强对证券投资机构的内部监控。例如,基金管理公司应实行独立董事制度,进一步完善内部平衡机制。完善投资基金内部检查机制,完善基金内部组织分工,促进相互监督。
 
(4)建立机构投资者自身的风险评估机制。只有建立独立的风险评估机制,机构投资者风险评估部门及时向决策者提供指导,中国机构投资者才能采取预防措施。
 
(5)加强对机构投资者的外部监督。监管机构应当加强对机构投资者的外部监督。首先,加强信息披露制度等外部治理机制。其次,监管机构应当制定有效的法律法规,对在交易中传播虚假信息、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的行为给予相应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