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解读

土地财政隐患

发布日期:2024-11-06 浏览次数:

土地财政隐患
 
(1)土地财政与土地资源稀缺性之间的矛盾
 
土地资源是土地财政形成的条件和基础。没有土地,土地财政将长期发展。土地资源是一种不可再生的稀缺资源。虽然中国幅员辽阔,土地资源丰富,但实际可用的土地资源并不多,可用作建设用地的土地资源更加稀缺,土地财政出让的许多土地都是农业用地。我国耕地总量为18.26亿亩,到2009年,已有近18亿亩接近基本农田占用的“红线”。根据国土资源部的相关数据,从2001年开始,~短短8年间,我国耕地数量就减少了1.25亿亩。因此,土地财政是我国农耕用地急剧减少的“罪魁祸首”。我国农业面积有限。为了与我国农村人口形成相对平衡的关系,土地财政不可能无限期地出让农业用地支持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发展。因此,支持城市发展的土地资源越来越少。因此,土地财政与土地资源稀缺的矛盾是客观存在的,也是不可调和的。
 
(2)土地金融与市场经济发展的矛盾
 
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已经逐步建立和完善。然而,市场经济有其自身的缺陷和不足,市场的发展存在许多不确定因素,这也将对土地金融构成巨大的风险。一旦金融危机爆发,中国房地产业和相关建筑业将不可避免地受到伤害,导致房价下跌。因此,土地可能不像以前那样“有价值”,地方政府通过土地转让获得的财政收入将相应减少。例如,当地方政府向企业转让土地使用权时,一次性收取土地租金,企业一次性支付租金,可以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但一旦企业经营不力,可能无法偿还债务,给金融机构带来一系列风险。因此,市场环境变化的多样性不仅会威胁到地方政府土地财政收入的稳定性,而且还会造成一系列的社会问题。
 
(3)土地财政对区域经济发展的制约
 
一方面,虽然土地财政可以与地方政府的财政压力联系起来,但它是否能真正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取决于地方政府如何有效地分配财政收入。目前,我国腐败现象并不少见。许多地方政府官员作风不正确,受贿。他们从土地出让中获得的财政收入并没有真正用于当地经济的建设和发展,而是公饱私囊,把钱塞进了自己的口袋里。人们不仅失去了土地,而且没有得到任何实质性的报酬。为了做好面子工程,一些地方政府在不切实际的地方花钱,但并没有真正关注农民的生产生活问题,这不仅严重造成了社会资源的浪费,而且制约了当地经济的发展。
 
另一方面,土地金融不利于解决农业、农村和农民的问题。近年来,中共中央高度重视农业、农村和农民的问题。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国家要求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业现代化,认真关注农民的生产生活问题,维护农民的切身利益,引导农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然而,土地金融的出现对农民的生产和生活构成了巨大的威胁,农业用地无法得到保障,更不用说解决农业、农村和农民的问题了,这从根本上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四)土地财政潜在的金融风险
 
正如我前面提到的,土地财政的一个重要收入来源是通过银行信贷获得的。这是一种间接的土地财政,以政府信用为基础,以土地为抵押,以土地储备中心、开发区和政府公司为载体,从银行获得贷款。政府偿还贷款的资金来源通常来自营业用地的营业收入,即通过土地出让获得的土地出让金。从本质上讲,政府的偿还能力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市场的影响。一旦政府没有足够的土地出让金来偿还贷款,就必须采取其他方式来偿还贷款。因此,土地财政也存在巨大的金融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