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财政的内涵和基本特征
发布日期:2024-10-30 浏览次数:次
改革开放以来,市场经济不断完善的成果显而易见,这些成果必然与我国公共调控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有关,从而促进我国社会经济的可持续有效发展。在当前市场经济日益完善的背景下,实践中也日益实施了财政体制改革。自公共财政改革实施以来,税收制度、预算管理和财政制度都适应了社会化的发展过程,对公共财政框架建设的研究对市场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 公共财政的内涵和基本特征
西欧发展起来的公共财政与中国市场经济密切相关,是现代经济发展背景下出现的一种新的财政管理体系。政府和市场作为社会资源的重要配置者,其作用不容忽视,其中市场在社会资源配置中的作用更为基础,而政府则以提供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为基础。通过划分财政职能范围,建立相应的财政收支体系,这种财政管理模式是所谓的公共财政内涵。与以往的生产建设金融体系相比,公共财政的特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首先,公共特征。公共性作为公共财政的核心特征,突出了计划经济体制背景下政府资源配置的主要作用,扩大了政府的公共功能。然而,在当前的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资源配置主体被市场占据,政府和市场履行各自的职责,满足社会公共支出的需求已成为财政职能的集中体现。
二是非营利性特征。从市场经济条件分析来看,市场监管机构和宏观经济监管机构是政府经济功能的突出体现,是市场经营不可缺少的物质基础和制度化保障,但不是盈利主体,足以证明政府在市场条件下的宏观监管功能。
第三,法治特征。市场经济作为中国法治经济和信用经济的呈现,相应的公共财政实施也应满足法治要求。在政府直接参与的过程中,财政收支应在法律制度的约束下实施,在全国人大的监督下突出财政收支的透明度和开放性。
2 构建公共财政框架
2.1 政府预算制度改革
政府预算制度改革作为一项根本性的改革措施,是必不可少的。随着人民代表大会预算决策权的扩大,相应的政府机构改革措施也至关重要,主要涉及财政部门改革的工作内容,需要财政部门积极适应市场需求,通过进一步修订和调整法律规定,建立更加稳定的政府预算制度实施环境。与此同时,政府预算制度改革与法律制度完善之间也存在着必然的联系。政府预算制度改革应从部门预算改革入手,尽量减少部门预算内外的资金差异,扩大部门财政预算的覆盖范围,取消非法制度外的内容,扩大部门预算制度的实际适用范围,积极落实地方政府预算制度的核心内容。此外,应尽早建立政府预算,在科学预算科目规划中纠正现阶段预算定额与实际不一致的问题。最后,重视其他政府预算制度改革实施的必要性,如建立社会保险预算制度、社会审计制度、完善政府采购制度等。
2.2 建立纳税人制度
作为公共财政制度的基础之一,纳税人类别的确定取决于纳税人制度的有效建立。这就需要从纳税人意识的培养入手,争取尽可能符合纳税人义务的权利。这一制度的建立不是一蹴而就的。同时,纳税人制度的建立也需要相关法律制度的补充,突出政府的积极干预作用。同时,我国现行税制改革也不容忽视。只有切实加强政府税制改革的法律作用,才能在政府的指导下将制度建设纳入正轨,促进规范税制的形成。只有在有法可依、依法行政的基本环境下,才能真正消除乱收费问题。因此,纳税人制度的建立需要从清理整顿收费项目内容入手,坚决制止异常项目的收费问题。
2.3 建立地方公债制度
财政赤字的弥补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公共债券制度的实施,因为公共债券制度可以积极适应货币政策,以地方政策手段实现宏观经济运行的有效监管。这就要求地方财政在立法的帮助下突出地方政府的债权,在真正成为一级财政后,更好地解决地方潜在的赤字问题。需要注意的是,地方债务状况与中央政府债务状况存在显著差异。从地方政府债务发行行为约束的角度来看,必要的法律措施保障至关重要。
2.4 改革财政管理制度
虽然财政管理体制发生了几次变化,但由于计划经济体制的根深蒂固影响,我国财政在管理体制建设方面仍表现出一定的局限性。在当前公共财政体制改革实施的背景下,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也应符合公共要求,通过具体制度的改革,有效提高公共财政管理体制的有效性。
综上所述,公共财政改革的基本趋势与我国市场化经济体制改革密切相关。因此,经济市场化进程在很大程度上也决定了公共财政体制的建立过程,涉及事业单位改革和地方政府职能转变。公共财政框架的建设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即公共财政管理制度、公共财政收支制度和公共财政收入制度。只有有效突出各项制度建设的规范性和合理性,才能更好地满足实际社会需要。但需要注意的是,公共财政体制的建立作为一个逐步发展的过程,并不是一蹴而就的。它不仅与事业单位改革和地方政府职能转变密切相关,而且受到我国经济市场化实施进程的影响。因此,从合理构建公共财政框架的角度来看,需要端正思想,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体现改革措施的针对性,对公共财政建设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