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当前社会救助制度中的公共财政问题
发布日期:2024-10-29 浏览次数:次
分析当前社会救助制度中的公共财政问题
(1)公共财政需要进一步扩大社会救助范围
中国人口众多。虽然中国目前的经济发展状况良好,但仍有一些人仍处于贫困状态,贫困人口数量仍然很大。近年来,随着我国分配制度改革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出现了一批贫困人口。对于这些人口,我们必须采取社会救助制度,确保他们的日常生活。然而,尽管国家出台了社会救助制度,但仍难以覆盖所有贫困人口。在众多贫困人口中,仍有一些人无法享受国家补贴,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而且,目前的社会救助制度还不完善,存在诸多不足。一些农村贫困人口根本无法接受社会救助,日常生活得不到保障。他们在医疗、教育等方面无法享受这些政策。归根结底,一方面是因为我国目前的政策制度还不完善,另一方面是我国政府资金不足,无法覆盖所有贫困人口。
(2)公共财政对社会救助的资金保障不平衡
由于财政资金的限制,由于地方差异,补贴差异较大。从目前的社会救助标准来看,区域差异产生的救助标准确实存在很大差异。总的来说,我国东部地区的社会救助标准高于西部地区,城乡之间也存在差异,表现为城市补助标准高于农村地区。以国家平均月保障为参考,重庆、山东、北京、上海、浙江等地区的标准高于平均水平,而黑龙江、福建、山西等省的补贴低于平均月保障,最高和最低差非常高。虽然社会救助会受到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和生活水平的影响,但这种差异并不能很好地解释社会救助的差异。
(三)社会救助制度中公共财政制度问题
对于社会救助的资金来源,虽然有很多来源,但主要渠道是公共财政,但就公共财政而言,在安排社会救助时没有很好的负担划分。中央、省、县级财政份额差异很大,缺乏统一规范,各级社会救助支出没有制度管理,而是他们之间的博弈,然后通过谈判等方式制定不规则、不稳定的分享关系,在下级财政压力较大时向上级申请支付转移。这样一个缺乏科学标准的制度和规范性,对社会救助的接受者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和不公平性。其次,在社会救助的财政转移支付过程中,也缺乏科学的规范来约束其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