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预算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发布日期:2024-10-26 浏览次数:次
政府预算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预算披露的相关法律制度不完善
完善的法律制度是政府预算披露的基础,从预算产生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的过程中都是法治的。中国政府在与预算披露有关的法律制度层面处于薄弱状态。预算披露的具体指标和内容没有明确列出,许多细节需要进一步改进。例如,有时政府部门披露的预算内容可能涉及保密法,内容的性质处于临界点,是否存在争议,这在一定程度上是对政府预算披露的限制。一些地方政府和相应部门不依法披露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或者在预算执行中违反规章制度,导致实际财政支出不符合原预算计划,在法律制度层面缺乏严厉明确的处罚措施。
(2)预算披露内容粗糙且不全面
近年来,虽然地方政府在相关部门网站上公布了预算决算,但从公布的内容、范围、细节等方面存在诸多不规范或模糊。一般来说,这是因为所有公开预算一般都是“一般”预算,没有详细描述具体项目、支出用途和预期效果,也没有对公众关心的问题作出积极、积极的公开回答。而现在政府在某些方面采取了选择性的公开预算。比如人们最感兴趣的“三公”费用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明确公开,这可能与其相关基础工作不到位有关。预算草案科目往往只列为“类”级,没有“款”、“项”、“目的”的具体内容,政府项目支出没有每个支出的具体内容,往往是一系列数字,与上级部门要求政府预算披露的初衷背道而驰,因为指标过于粗糙,公众无法一目了然部门收支是否平衡,用途是否合理。
(3)预算披露缺乏有效的责任主体
一般来说,相应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对各级政府的财政预算进行审查和监督,没有其他外部监督组织。此外,中央政府具有较大的行政权力,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不能对相应的各级政府进行有效的约束。由于缺乏有效的权力约束,政府基本上“垄断”了财政预算信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获得详细的政府预算的过程更加复杂和乏味。在这个层面上,约束机制并不有效。公众对预算披露的监督缺乏主动性和积极参与,与相应政府和有关部门沟通不及时,政府部门在一定程度上不能满足公众对预算的理解和信任。(4)预算披露方式不一致
各地的预算公开一般通过各级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有的通过当地报纸公开,公开方式不一致。通过门户网站公开预算决算的人在网页布局上也会不一致。预算公开有的在政府网站政务专栏公开,有的在财务数据公开中,有的在财务年鉴网站上获取具体数据,没有统一的标准查询格式。如果公众想全面了解预算信息,需要通过不同的方式全面搜索自己想要的信息,每种方式可能会有评价标准不一致导致的数据不一致,或者信息重复,准确全面收集所需信息所需的人力和时间成本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