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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增加财政支农资金总额和规模

发布日期:2024-10-20 浏览次数:

目前,我国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迅速,初步具备“工业反馈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能力。政府应充分利用其优势地位,从扶持农业、农村、农民、发展国民经济的总体目标出发,积极推进财政扶持政策。政府的利益与农民的长远利益密切相关。因此,中央政府应主动关注农村居民弱势群体的利益,了解他们对财政扶持资金的真实需求,真正从农民的切身利益出发,提高农村居民的福利水平。
 
(一)继续增加财政支农资金总额和规模
 
建立以财政资金为导向的新型农村建设投资稳定增长机制,保持平衡、稳定、快速增长,各级财政增加农业、农村、农民投资;同时,拓宽农业资金来源渠道,建立多元化投融资体系,除财政免费投资外,还可采取贴现利息、税收减免或投资补贴,加强农业发展银行、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技术创新,提高农业发展科技水平。
 
(2)大力加强农村公共事业发展,提高农村居民福利
 
建立健全农村义务教育资金长期保障机制,加快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体系建设,建立更加规范有效的农村社会救助体系。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是一个漫长的系统工程,其最终目标是让农民“老有所养、病有所医、残有所扶、灾有所救、贫有所帮”。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过程中,要以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为核心,加大中央和地方政府的投入,让农村居民真正享受到国家社会保障的福利。
 
(三)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体现公平正义
 
财政政策在发挥收入分配公平作用时,应当推进税收制度改革。在坚持以劳动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共存的基本分配方式的前提下,加强国民收入分配二次分配的调整。同时,要推进财产税开征,减少农村居民在初始经济条件、家庭教育水平、观念意识和综合区域条件方面的劣势。根据2012年底西南财经大学中国家庭财务调查,2010年中国家庭基尼系数为061,远高于全球平均水平。适当限制贫富收入差距扩大的现状,更好地发挥个人财产和收入分配的调控作用,在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和二次分配中强调公平。
 
(四)完善和加强补贴政策,确保农民直接受益
 
加大对绿色政策的补贴力度,全面完善其补贴结构。遵循世贸组织的规则。在改变农业补贴支出路径时,要把政策转变为利用这些“绿色”政策作为帮助农业发展的主要途径;减少流通补贴,增加对农民的直接补贴,减少交叉和中间环节,确保农民得到“真金白银”;随着财政资源的增加,补贴范围逐步扩大,补贴标准科学设计,采用直接补贴;为确保补贴真正到位,建立监督处罚制度,加强对补贴发放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