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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和金融协同支持新城镇化的现状

发布日期:2024-09-11 浏览次数: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镇化发展变化越来越快;新型城镇化需要大量资金推进,但现实往往是资金不足和浪费并存。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财政和金融政策支持城镇化,政策制定者缺乏足够的沟通,导致财政和金融政策对城镇化的影响不同,阻碍了新型城镇化的发展。目前,大部分研究分别讨论了金融或金融对新型城镇化的影响,但在新型城镇化过程中,金融与金融的协同作用很少,因此本文具有重要的研究意义。
 
财政和金融协同支持新城镇化的现状
 
城市化进程的资金来源渠道主要依靠地方政府自筹资金,由于转移支付的限制,中央政府造成了“远水不救近火”的现状;对于地方政府来说,任务繁重,但资金匮乏。此外,财权与权力往往难以完全匹配,因此资金的筹集只能依靠土地财政或投融资平台等融资方式。近年来,地方政府依靠土地财政获得了巨额资金,但由于土地资源的有限性,土地融资不可持续,地方政府只能积极探索新的融资模式,以满足新城镇化进程的资金需求。金融可以有效利用资金,金融可以有效弥补市场化的“空白区域”。因此,政府最好也是最合适的选择。
 
然而,从目前的实际应用来看,支持新城镇化发展的金融和金融协同作用并不是很好。它可以反映在以下两个方面。首先,金融和金融本身是不同的,加上缺乏有效的信息沟通,导致信息不对称,导致金融和金融政策对新城镇化的协同作用不是很好;问题不能及时调整,造成更多损失;其次,虽然金融也有一定的金融支持,但领域不统一,资金量小,金融指导和金融监管效率不是很高,城镇化后综合作用效果不大,难以实现预期目标。
 
(1)财政与金融之间的沟通不足,需要加强信息共享
 
在财政方面,财政部门通过购买或转移的支出行为作用于城市化建设;在金融方面,金融部门通过资金收集作用于城市化建设。从以上可以看出,实施金融交叉的地方很少,没有专门的部门权衡金融和金融;因此,两个部门只能依靠自己对城市化资本需求的判断来制定相关政策,没有足够的沟通,只是追求片面的政策效应,没有充分反映两者对城市化建设的“协同作用”。这使得一些地区的财政和金融都被覆盖,而一些地区只涉及一个甚至一些地区,这将导致资本使用的浪费和闲置共存,最终加剧城市化中的区域差异。
 
(二)财金合作的有效性问题
 
目前,在金融与金融合作支持城市化建设的过程中,主要是通过金融支持金融,然后通过金融推进城市化进程的模式;虽然目前有许多金融支持政策,如贴息贷款、补贴等,但这种支持方式存在一些不足。例如,涉及的行业很多,但资金分散,数量很小;缺乏特殊的金融资金。这些都会导致资金使用成本的增加和使用效率的降低。此外,金融支持方式单一,需要进一步科学规划。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知道,新城镇化进程中金融合作的有效性存在一些问题,其推广作用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