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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财务异化的对策

发布日期:2024-08-15 浏览次数:

企业财务异化的对策
 
(1)确认产权主体的经济理性
 
现代股份公司的产权结构有两个层次。第一层次是财产的最终所有权和法人财产权(董事会)结构;第二层次是法人财产权(董事会)和公司经营权(经营者)结构。在这两个层次上,有三个主体,即投资者、董事会和经营者。一般来说,董事长和董事会成员也是投资者,所以董事会和投资者都属于所有者,所以产权主体一般只分为所有者和经营者。但在国有股经营中,董事长和董事会成员不构成对国有股的占有,因此董事长和董事会成员有相对独立的利益,因此有投资者、董事会和经营者。
 
投资者、董事会和经营者关系密切。投资者与董事会之间存在委托代理关系,董事会与经营者之间存在委托代理关系,但三者各形成独立的经济主体。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这三者都有自己的经济理性和经济目标。在实际的经济活动中,理解和处理这三者的经济理性和经济目标往往忽略了一个,这实际上是对部分产权主体地位的否定,因此是对产权主体分化现实的扭曲。由于三者经济利益的界限不明确,往往导致产权主体之间经济利益的相互侵蚀,财务异化是不可避免的。因此,确认各主体的经济理性和各自的经济目标,确认其经济利益是避免财务管理异化的关键。
 
(二)寻求产权主体之间的利益平衡
 
1.所有者利益的调整。在传统条件下,所有者利益是企业存在的唯一原因。财务管理作为企业管理的一部分,其目标完全体现在所有者的利益上。随着产权主体的分化,根据权利和责任的对称性,其利益必然会被分割。继续强调所有者利益的最大化或不可侵犯是忽视其他主体的利益,甚至侵犯其他主体的利益。因此,所有者利益的调整是对产权分割现实的认可。
 
2.企业家利益的实现。企业家利益是企业家精神价值的实现,企业家精神通过行使经营权和处分权得到体现。因此,企业家利益的实现是产权主体分化的内在要求。
 
3.代理人利益的规范。现代企业的董事长和总经理可能是代理人。代理人与客户(所有者)之间总是存在博弈关系,因此解决代理人利益是一个不断发展和完善的动态过程。只有通过不断的规范,才能保证各主体之间合理的利益边界。
 
(三)建立所有者财务与经营者财务的共生关系
 
由于产权主体的分化,导致财务管理活动的分化,相应的所有者财务和经营者财务,但这两种财务活动统一于企业的整体财务活动。如果产权主体之间存在权力失衡,财务管理活动就会出现偏差,最终所有者财务与经营者财务形成克制关系,出现异化问题。因此,首先要建立和完善良好的激励约束机制,确保产权主体之间的权力平衡;其次,要加强财务管理的外部校正机制,特别是财务监督机制。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所有者财务与经营者财务的共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