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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性原则在会计处理方法选择中的应用

发布日期:2024-07-09 浏览次数:

1.重要性原则在会计处理方法选择中的应用
 
(1)个别定价方法的选择。个别定价方法是库存发行定价的多种方法之一。该方法是以库存发行的实际采购单价计算库存发行成本,保持库存实物流通与成本流通的一致性,是最真实、最合理、最准确的方法。但该方法在操作中需要具体识别库存批次,操作复杂,工作量大,因此数量多,单价低库存不适合个别定价方法,对于容易识别、库存品种少、单位成本高库存,如房地产、船舶、飞机、重型设备、珠宝、著名绘画等贵重物品值得使用个别定价方法,只有这些少量贵重物品在选择定价方法时应选择个别定价方法,努力实现合理准确的成本计算。
 
(2)租赁、出借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的成本摊销。租赁、出借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的成本可以通过摊销法、分期摊销法和五五摊销法进行摊销。在这些方法中,摊销法是最简单的。但由于该方法将租赁、出借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的成本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各期损益反映不平衡。鉴于上述缺陷,一般只在租赁、出借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数量少、数量少的情况下使用,否则应采用其他方法。
 
(3)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的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有三种:单项投资、投资类别和整体投资。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从三种方法中选择一种。在选择按投资类别和整体投资的方法时,如果短期投资比较重要,占整个短期投资的10%以上,短期投资应先按单项投资计提跌价准备,剩余短期投资应作为类别或整体计提跌价准备。
 
(4)长期债券投资中发生的税费、手续费等相关费用的处理。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企业以现金支付长期债券投资的税费、手续费等相关费用,作为初始投资成本,计入“长期债务投资-债券投资(债券费用)”账户,计提利息平均摊销,计入各期损益,但相关费用金额较小,可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可以看出,当相关费用金额较大时,如果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将对当期损益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利于会计信息用户的正确决策,必须先计入投资成本,然后分期平均摊销,计入各期损益。
 
(5)确定融资租赁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会计准则规定,融资租赁固定资产按照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原账面价值和最低租赁付款现值记账。但是,如果融资租赁资产占企业资产总额的比例等于或低于30%,也可以在租赁开始日按照最低租赁付款金额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融资租赁固定资产按上述方法确认入账价值时,由于需要计算最低租赁付款金额的现值并与原账面价值进行比较,操作非常复杂。当融资租赁固定资产在企业资产总额中所占比例不大时,应采用简化的方法,以最低租赁付款金额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
 
(6)处理短期贷款利息费用。短期贷款利息费用的处理可以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中提前利息费用的方法符合权责发生制和收入费用比原则,可以更真实地反映企业损益,但处理相对复杂,因此,一般在贷款利息季度支付或到期支付,金额较大,如果金额不大,应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7)处理股票发行过程中发生的佣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股份公司委托其他单位发行股票支付的佣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减去发行股票冻结期间利息收入后的余额,从发行股票的溢价收入中不足以抵销或者没有溢价的,金额较小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金额较大的,作为长期摊销费用,在不超过两年的期限内平均摊销,计入每期损益。当金额较大时,分期平均摊销也是为了平衡反映每期损益,促进会计信息用户的正确决策。
 
(8)处理特殊贷款的辅助费用。会计准则规定,因安排专项贷款而产生的辅助费用,在购买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用状态前发生的,应当全额资本化,不需要与固定资产支出挂钩,即考虑到辅助费用不如贷款利息金额大,一般金额相对较小,为了简化会计,在确定资本化金额时不需要与相应的固定资产支出挂钩。
 
2.重要性原则在会计信息披露中的应用
 
财务报告是企业提供财务会计信息的重要手段,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说明书三部分组成。会计报表附注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会计报表各项目的补充说明;二是披露会计报表中无法描述的重要财务信息,这些信息将对会计信息用户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根据重要性原则,必须披露这些信息。
 
重要性原则是会计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在会计的许多方面反映了重要性原则的精神,只有深刻理解这种精神,坚持会计的重要性原则,以满足会计信息用户对会计信息的合理需求,降低信息提供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