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金融产品创新有哪些?
发布日期:2022-01-26 浏览次数:次
中央银行和其他四个部门于2008年3月19日发布的《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金融支持措施(银发[2008]90号)》,还强调,要稳步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的试点范围,加快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综合推广小额贷款,大力支持分散经营,发展资金需求,使资金流向新农村,对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的支持具有重要作用。
农村金融服务业困境分析。
1.农村资金供求差距加大。国家对农村金融机构的监管一直比较严,不符合农村经济主体对金融服务的要求。尤其是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国有商业银行市场化、商品化程度日益加深,经营战略和贷款投向逐步调整,尤其是从偏远落后的农村地区撤出,成为追求利润过程中的必然选择。在农村财政缺口形成之后,为了弥补这一缺口,必须在经济体系中建立一个内在的自我平衡机制来解决,以满足各类农村经济实体的不同资金需求。
2.农民是农村财务风险的主体。农业税的弱势性、高风险性决定了农业投资具有风险大、成本高、收益少、资金周转慢等特点,而农村城市化水平严重落后,农村市场信息不充分,使农村地区的盈利性投资十分稀缺。
3.严重的乡村债务问题。90年代中后期,随着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推进,农业税附加和农业特产税附加,收入大幅下降,收益下滑,进一步导致偿债能力下降,债务问题突出,债务问题已成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瓶颈,制约农村金融稳定发展的重要因素。根据农业部2006年上半年抽样调查,全国村级债务约4000亿元。这直接影响到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草根组织资金筹措能力有限,必然严重干扰企业正常运作。这种情况下,庞大的村级债务只靠自己的财力难以消化,大部分村民委员会采用挤占、挪用、摊派等手段借新还旧,必然会影响上级财政对地方经济建设的正常投入。
4.农户间借贷的一般影响到金的现有制度的发展。当前我国农村金融系统非常脆弱;农村金融服务成本高、收益低,存在着对商品化的追求,导致商业银行纷纷退出农村金融。尤其是经济欠发达的农村地区成为金融机构不愿意光顾的空白区域。另外,民间的信贷融资也是多种多样的,比如担保按揭、民间票据贴现、各种社团、互助组织等。然而,正规金融机构的组织制度不健全,农村资金流失严重,金融服务供给不足。正式金融机构放贷的数量和方式远不能满足农户生产生活所需的资金需求,农户只能向民间金融市场购买。但是民间借贷大多处于血缘和地缘上,大部分借贷都是无息或低利率。其中大部分是小额紧急情况下的借贷,而大量的商业贷款和农业贷款则是用来发放的。实际上,农户间相互借贷十分普遍,从信用社(银行)贷款也较少。
二是发展农村金融服务新思路。
1.重建农村金融机构。经过长期的密切联系与互动,通过分工合作,形成具有一定结构特征并发挥一定功能作用的动态系统。但乡村经济的发展最终还是要依靠其自身的内在动力,因为它可以通过农户间不受损失的交易,推导出稳定的制度结构,并提供制度规则,使得交易成本更低。因此,必须建立农村金融系统自我平衡机制。
2.农村金融产品创新。农业金融创新包括技术创新、工具创新和产品创新。科技创新主要是指通过农村金融营业厅对计算机和辅助设备的更新,提高其运行效率。手段创新是指在技术创新的基础上,全面开放省辖电子联行业务,推进信用卡业务,丰富中间业务品种,以提供方便的金融服务。提供多元化的创业助学金、养老、建房、大病统筹、家电采购、特色农业、观光农业、旅游观光、对“农家乐”、生态农业等,应根据农业资金需求多样化的特点,科学细分市场,适时加大贷款新产品开发力度,制定农户贷款管理办法,改进对农户贷款的创新担保方法,即:在推广完善农户联保、资金结合、农户信贷、小额贷款凭证
3.为农民提供小额贷款提供资金。我们鼓励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利用农信社的网络系统,开展批发金融、委托服务等业务,引导资金回流农村。要积极探索政策性金融机构与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相结合的模式,推动农村小额信贷的发展。一般来说,农村的金融需求主要包括储蓄、贷款、金融投资、中间业务、保险等方面的需求。新农村建设为金融需求创造了巨大的市场。农场主应付突发事件的能力不强,农业抗风险能力差,农业生产的季节性,以及非传统农业收入增长所需的资金投入,都决定着农民对贷款的迫切需求。在调查中发现,需要贷款的农户占到调查总数的63.8%;贷款需求最小金额为20元,最多为500万元,一般需求约10000元。其结果是,与农业弱势行业以及家庭经营规模的小型化直接相关,贷款需求也是微乎其微。与此同时,低收入者和抵押的缺乏也使得农民的贷款需求得不到充分满足。
4.为农户贷款建立风险评估机制。一是以农户为单位,建立贷款档案,把家庭经济状况、主要经营活动等内容记录在档案中。第二,乡村银行成立信用评估小组,对其信用等级进行评估。通过信贷评级,乡村银行根据不同农户的信用等级,发放贷款证书给农户。发放小额信贷后,持卡人可凭贷款证明和有效身份证件,直接到农村银行办理贷款限额内的贷款。对于高于小额信贷额度的较高层次的资金,可以实施多户联合担保贷款。小额信贷主要满足的是一般农户种植和养殖资金的需要,一些规模大、层次高、期限长的资金需求,小额信贷已不能满足其需要。针对这种情况,可采取由3—5户农户组成联保组的方式,发放联保贷款。农民联保贷款实际上是一种多人化担保贷款,但不同于一般担保贷款,它不是以财产或经济收入为担保,而是以农民的信用为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