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资金结算中心模式和金融机构模式分析。
4.1基金结算中心模式分析。
是一家以制造业为主的大型上市公司,总资产近500亿元,负债比例不超过50%,2020年总利润超30亿。集团公司采用了资金结算中心的管理模式,主要包括五个方面:
4.1.1贯彻“财务控制和管理二级机制”
也就是第一级财务控制——财务结算中心和二级财务控制——会员企业财务部。金融结算中心统一信贷、统一结算规则、统一资金集中、统一资金调配,具体包括:负责公司债券发行、融资、会员企业资金划拨、监管资金运作、集团内外结算业务等。
会员企业财务处资金管理方面的工作主要有:编制资金收支存单(日报),拟订资金筹措使用计划,做好资金往来结算,定期核对账务,按月编制票据、信用证、收付明细表等。
4.1.2统一数据管理。
会员企业必须按照集团统一的报表格式,编制标准上报到结算中心,总部结算中心编制汇总报表,上报集团领导。随著「数智运营中心」的建立,现在已经实现了报表数据的自动生成,包括每个成员的基本数据报告和群组综合数据报告。以统一的数据管理为基础,是结算中心业务在源头上保证了成员企业的数据质量,并确保了集团对资金流动和效益的动态监控。
4.1.3加强信息化。
利用用友NC系统、应收帐款、承兑汇票管理系统等,实现内部成员企业之间的资源共享,通过银企直联,方便银行账户管理和收付,规范完善业务流程。
与此同时,利用银行票据池、资产池等业务对票据进行综合管理。公司在浙商银行开通了“涌金票据池”,通过在线操作,有效解决了企业票据收付金额、期限不匹配的问题,并可进行动态质押,保证票据的流动性和效益性。
4.1.4完善制度保障。
T组成员企业的全部帐户资金每日归结,转入集团帐户。每个成员企业在使用资金时,都要遵循集团的“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内部资金结算管理办法”、“采购和支付管理系统”等操作。对会员企业的资金分配,执行以同期银行存入、贷利率为基准的浮动利率机制,进行内部存贷、贷考核;同时,对于各结算中心主管及财务总监,对集团融资规模、利息收入、贷款利率等进行考核。
4.1.5强调风险管理。
(1)建立金融风险管理体系,确立三道递进的金融安全防线。投资和融资、产购销、成本控制形成第一道防线;按规定办理相关凭证、票据、合同等业务单据的签章,从好的方面做好控制,形成第二道防线;实行独立、全面、专业的内部审计系统、审计室、财务管理部、联合监察委员会负责对货币资金进行监管,形成金融安全的第三道防线。
(2)避免金融风险。对确需提供担保的集团公司及控股企业,一律不得对外担保,须向集团公司提出专题报告,经集团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并实行反担保。
总之,企业集团应从经营目标和战略发展规划的角度,实行动态的资金管理,建立符合企业集团管理要求的、全面、规范的财务管理体系,并监督其执行情况。在提高信息化水平的同时,企业还应加强对关键信息设备的防护与设置审查,注重数据的准确性、安全性。
4.2公司金融模式分析。
当前,我国有近300家金融公司,如中石化、中石油、美的等大型企业集团,都采用金融公司模式。金融机构能实现集团资金的闭环管理,独立承担风险,在向成员企业提供专业金融服务的同时,也可对外开展同业业务。
4.2.1公司金融模式的优点。
4.2.1.1为客户提供特价服务。
金融机构与会员企业签订服务协议,约定存贷款利率、服务费等。金融企业可以集中集团的资源优势,降低融资成本和中间费用,获得外部金融机构的最低服务费用和最优质的服务,金融公司成为产融平台和综合金融服务的核心。
金融公司还可以在基金的收付、支付等过程中,建立财企直连平台,实现客户化服务。会员企业可以通过内部管理系统与金融公司系统相连,直接从预算方发出的付款指令等网上传送完成交易,缩短资金转帐和周转时间,并更能保证数据安全。
4.2.2有很强的产融协同作用。
一方面,金融公司优先保障成员企业的资金需求,满足其生产和经营需要;在重大支出项目上,金融公司还能够调动各种资源支持资金流动。另外,借助对供应商、客户背景比较了解的优势,可以为其提供金融服务,通过产业链融资手段获得资金,维持其财务稳定;同时,通过对供应商的金融支持,促进企业的快速发展。
4.2.2公司金融模式的缺陷。
4.2.2.1建立的门槛较高。
该办法规定,财务公司应报中国银监会审核批准,且母公司注册资本不得少于8亿元;公司总资产不少于50亿元,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30%,利润总额不低于两亿,对会员企业的拨款总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50%。
4.2.2.2风险管理制度不健全。
财团是独立运作的法人机构,但在发生重大风险时,集团公司作为控股股东遭受损失。然而,多数财务公司对财务风险指标的监督基本上是事后监管,多数财务公司尚未建立全覆盖的风险管理信息平台,实现风险指标的自动生成和实时传输。
4.2.2.3真实合理的关联交易。
尽管各成员企业在签署服务协议时,一般都存在关联交易的原则条款,包括关联交易行为必须遵循公平、公正、合理,正当市场定价原则,但在实际运行中,存、贷利率的定价是否公允还有待进一步考虑,关联交易的真实性,金融企业的独立融资更值得关注。
“宝塔”票据案是典型案例之一,2016-2016年间,宝塔金融公司签发了近300亿元无真实贸易背景的承兑汇票,为集团公司输送利益,最终导致资金杠杆断裂,未兑付票据金额近200亿元。伴随着P2P行业的持续暴雷,人行及银保监对金融公司的监管日益严格,实现资金结算中心向金融公司的转型,必须在增强集团整体实力、保持财务公司独立性的基础上,完善财务风险管理体系,培养专业化管理团队。
公司的发展战略、组织结构、集团规模、经营业务和行业特征等因素决定了集团“手拉手多长”及采取何种集中管理模式。任何一种理论都不能一概而论,企业集团必须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有效地实施资金集中管理,发挥协同效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最大程度地保障企业集团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