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解读

对违反财务管理制度进行问责

发布日期:2022-01-18 浏览次数:

做好农村财务管理工作,要加大问责力度,推动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一)违反土地延展政策的责任追究。违反土地承包法有关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直接责任人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㈡违反减负政策的责任追究制度。第一,对农村建房的农户乱收费,实行一票否决。第二,对土地政策执行不力或执行不力的村,乡镇实行一票否决。三是本镇、本系统中涉及农民负担的恶性案件、严重群体性事件或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按照有关规定,对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领导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三)对违反财务管理制度进行问责。农村经济,论文写作。村社成员要坚决杜绝一切不符合上级土地、减负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收入、支出项目,否则,一经核实,除非负有责任的人将所收款项全部退还,并将全部支付的费用追回,对村主要负责人,严肃处理,村办会计、出纳的责任,数额较大,情节严重,构成违反纪律、违反纪律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司法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四)违反会计管理制度的责任追究。乡村会计人员的配备遵循“公开考试、民主选举、择优录取、统一管理”的原则,村会计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村主要干部及近亲属不能担任会计人员;村内主要会计人员不能担任其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