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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府区“一事一议”财政奖励补贴政策实施现状

发布日期:2024-10-15 浏览次数:

2008年,国务院选择黑龙江、河北、云南开展村级公益事业“一案一议”财政奖励补贴试点工作。2009年,国务院决定将试点项目扩大到14个省。2009年,山西省有11个试点项目,忻州市新府区于2010年开展。本政策旨在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协调城乡发展,促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对建设农村公益事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重要意义。然而,在多年的实施过程中,也发现了许多缺点和不合理的地方,需要解决。
 
一、新府区“一事一议”财政奖励补贴政策实施现状
 
忻州区是忻州市委、市政府所在地,也是忻州市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该地区有20个乡镇,共有394个行政村,总人口53万,其中农业人口33.8万,无煤矿,是典型的农业地区。2010年被确定为山西省31个村级公益事业试点县之一。
 
新府区自2010年至2013年实施村级公益事业财政奖励项目761项,建设小型水利、人畜饮用水项目508项,初步解决旱涝收获问题,山区水困难,村道路硬化项目41项,桥涵9项,村环卫设施49项,村美化照明44项,村新能源设施14项,村公共活动场所26个,其他公益设施70项,直接造福农村34万农民。虽然新府区农村公益事业起步较晚,但行动迅速,效果明显,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民生工程和农村民主政治建设提升到了新的水平。这些项目村使村容村貌焕然一新,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显著改善。新府区80%的项目村,从最初浇地难、吃水难等问题解决后,正在整治脏、乱、差的农村面貌,努力改善农村环境,努力建设更加美丽的农村。例如,2013年,董村利用一案一议的资金,整治了镇中心一条街的下水横流、卫生不良问题。2013年,西楼村将全村下水、自来水全部改造。太延村利用泉水,在村里建设了一个休闲、娱乐、观景的养鱼池和灌溉水库,规模仍然很大。近年来,公厕、垃圾池、文化活动场所、道路两旁绿树成荫,村内村外干净卫生。表1是其2010年―2013年项目资金来源统计。
 
从资金来源表可以看出,“一案一议”项目资金主要来自四个方面:中央、省、市、县通过一案一议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拨出的财政奖励补贴资金;村民自筹资金和折扣资金;社会捐赠和其他资金;村里积累资金。
 
二、一案一议财政奖励补贴政策的社会效应
 
(1)有利于建立新的民主讨论机制。建立了“政府资助、农民参与、社会支持”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投资新机制,填补了村级公益事业供给不足的空白。村民积极参与,有的贡献,有的贡献,有的村干部自掏腰包,垫钱做事,使干部与群众关系更加密切,促进了农村民主政治建设。村民们讨论、决定、建设和管理自己的事情,使村民逐步养成参与民主讨论的习惯。
 
(2)促进农村投资和消费。2010年至2013年,新府区农村村民共投资1.1亿元(财政奖励资金3319万元)建设公益事业,消耗水泥、钢、砂石、石灰、沥青、砖约6000万元,有效扩大农村国内需求,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千斤”的作用,促进新府区经济发展,同时安排农村剩余劳动力,开辟农民收入新渠道,提高农村消费水平。
 
(3)促进了政府职能的转变,为农业、农村和农民建立了新的政府服务平台。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从政府筹集资金到增加投资,政府服务农村职能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为下一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平等创造了条件,开辟了新道路,建立了新平台,从源头阻止了“三混乱”行为,创新了金融服务模式,缩短了政府与农民的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