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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征收的作用有哪些?

发布日期:2022-02-10 浏览次数:

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即自然人)的劳动和非劳动所得税征收的一种税收。税收征收的目的是调整收入差距,增加财政收入,促进经济发展。自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来,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已成为人们关注的问题。1993年199年2005年6月和2007年12月(2008年实施),经过五次修正,经过27年的修正,本文想对扣除费用进行一些肤浅的分析。
1.个人所得税开征的作用。
首先,让我们了解税收的作用:税收是国家按照政治权力和法律标准免费获得财政收入的具体分配形式。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中,税收主要具有资源配置、收入再分配、稳定经济、维护国家政权四个方面的作用。国家通过影响消费趋势改变社会资源配置;高收入、低收入、调整公平、稳定公共环境、促进经济发展。
其次,让我们来看看个人所得税征收的作用:个人所得税征收,最直接的是调整收入,以实现税后收入的公平调整。此外,随着经济的发展,个人收入的增加和国家税收的增加为中国公共产品的供应提供了材料基础。
2.比较1993-2007年个人所得税计算时允许扣除的费用。
1.第一次修正-1993年。
(1)工资.工资收入,按月收入减去800元以上的部分税费。
(2)劳动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扣除800元;4000元以上的,扣除20%的费用,然后对其余额纳税。
2.第二次修正-1999年。
(1)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减去费用8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劳动报酬所得.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扣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扣除费用20%,其余为应纳税所得额。
3.第三次修正-2005年。
(1)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减去费用8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劳动报酬所得.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扣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扣除费用20%,其余为应纳税所得额。
4.2007年6月第四次修正。
(1)应纳税所得额为月收入减去费用1600元后的余额。
(2)劳动报酬所得.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扣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扣除费用20%,其余为应纳税所得额。
5.第五次修正-2007年12月。
(1)应纳税所得额为月收入减去费用2000元后的余额。
(2)劳动报酬所得.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扣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扣除费用20%,其余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次修正,只调整了工资和薪金的扣除额两次,调整幅度也很小。1980年的800元,直到2005年才调整到1600元,直到2008年才调整到2000元。但是劳动报酬.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和财产租赁所得的扣除额没有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