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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村融资存在问题

发布日期:2025-03-22 浏览次数:

一、我国农村融资现状
 
近年来,对“三农”发展的财政支持力度不断加大。2014年12月,全体金融机构涉农贷款总余额为236002亿元,较去年同比增长13%;其中,农村(县及县以下)贷款余额为194383亿元,同比增长12.4%;农民贷款余额为53587亿元,比去年同比增长19%。虽然涉农贷款有所增长,但与总贷款基数相比,其增长仍然微不足道。
 
2014年,一批新的农村信用社、银行、贷款公司和农村基金互助社出现在各个地区。2014年,新增农村信用社营业网点42201家,涉农机构人数也增加了40多万。2014年底,200多家与农业相关的企业在债券市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在股票融资领域,两年内新增农业企业3家,涉农公司4家,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上市公司55家。在期货市场方面,新农产品期货的上市拓宽了农业企业和农民的套期保值渠道。然而,在更大的环境下,新的投资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融资困境。
 
二、我国农村融资存在问题
 
农村资本供求不平衡,融资差距较大。融资渠道狭窄,资金来源稀缺,融资形式较少。除农村信用社外,各种金融机构之间还没有形成有效的竞争模式。这种情况促进了私人金融的发展,形成了非正式的金融组织。私人金融不属于正常的金融市场,风险大,容易失控。近年来,虽然农业、农村和农民的投资金额增加,但其比例只有下降,商业品种的增加未能有效改善其品种分布。
 
资本外流并没有完全改善。随着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农村资本需求不断扩大,资本需求急剧增加。与此同时,商业银行每年吸收的大部分储蓄通过信用社从农村流向城市。邮政储蓄机构的存款比例不平衡。每年,数亿资金通过邮政储蓄机构流出农村。农村和农业的资金数量正在增加,但比例正在逐渐下降。
 
3、农村融资难的原因
 
我国农业模式迅速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农村金融服务越来越不能满足农业现代化建设对资金的需求。但长期以来,国家农业支持政策在农村调整中发挥不良作用,未能合理充分利用金融杠杆解决农村融资问题,长期以来一直专注于直接投资金融资金。现有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远远不能满足农村地区的实际金融需求。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金融产品的数量和品种差距较大,特别是在农村地区,情况较为严重。金融机构缺乏服务,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农民观念的进步,农村金融也朝着多元化的方向发展,需要金融机构提供金融、咨询等金融服务,金融机构难以应对,使农民和企业无法享受应有的服务,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农村生产的热情。
 
农村投融资环境相对较差,制约了农村内部生产效率的提高。首先,农村市场化水平较低。由于农民对经济适应能力弱,信号反应慢,经营规模小,进入市场无法得到有效保护,限制了市场资金投资;其次,农村金融稳定性相对较差,金融机构服务能力弱,制度缺陷,使非正规金融机构活跃,非正规金融机构不受国家法律保护,经营风险大。
 
地方政府对工业和农业投资的不平衡导致有限的资金集中在工业领域。在其他领域限制有限资金的使用,直接导致农村经济金融发展滞后,农业资金短缺,使农村融资形势更加困难。国有企业的“虹吸”效应,农村地区为银行系统提供了近三分之一的银行总存款,但只有十分之一的贷款,银行系统成为从农村地区转移资金的中介机构。随着城乡流动的加剧,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二三产业的扩大,大量农村劳动力进入城市,推动农村资金流向城市地区。
 
四、解决融资困难的对策建议
 
(1)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在现有改革的基础上,加强农村金融体系改革。结合农村实际,积极适应当前农业特点和农民需求,继续推进农村金融改革。
 
创新农村金融服务类型和金融产品类型,打破过去传统的银行客户识别方法。提高农村金融机构网点的覆盖范围。增加农村金融机构数量,建立商业金融、合作金融、保险机构等多层次农村金融体系,扩大覆盖范围。建立新的农村金融机构,发展各种形式,使各种信贷机构互补协调,真正引进农村金融服务产品,降低金融机构准入门槛,促进私人资本流入农村金融市场。
 
(二)调整优化财政扶农政策
 
在现有财政支持的基础上,加强财政支持。首先,准确把握改革的基本要点。建立适应权力和支出责任的制度,处理中央权力与地方权力和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二是完善农村风险补偿机制,在抵押条件下采取更灵活的政策,帮助农民解决各方面的问题,有效解决农村融资困难的问题。
 
(三)加强农村金融生态建设
 
创造良好的信用环境,提高融资能力。首先,建立和完善一个新的系统。加快建立农民和经济合作社电子信用档案,共享农村信用信息平台,评价农民信用。其次,金融管理部门、银行、政府应当制定切实合理的地方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金融诉讼案件的执行,限制违反信用的人的社会行为。最后,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农民的教育和宣传,让农民了解金融知识,增强对金融欺诈的防范意识,了解金融法律法规和借款人权益,增强农民的信用意识,创造良好的信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