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模式管理现状
发布日期:2025-02-08 浏览次数:
我国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模式管理现状
在中国的年度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中,政府投资项目占很大比例。随着经济的快速进步和改革的深化,中国的投资结构和经济体系发生了重大变化。为了提高投资收益,加强对投资项目的控制,中国政府也在不断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督投资。同时,通过向西方国家学习现代管理方法,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模式不断变化,建设管理逐渐从“投资、建设、管理、运营”转变为“投资、建设、管理、运营”功能。一般来说,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模式主要包括以下方式:
1、临时管理机构模式。
政府机构设立了类似大型水利工程、高架桥等项目的总部。作为建设机构,部门从政府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由一定级别的领导负责项目全过程的施工管理。项目建设和后期完成后,项目总部解散。这种临时管理模式主要用于一些市政工程、公共建筑和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具有一次性、临时性、目标单一的特点。采用这种模式的项目往往需要按时完成,可以缩短前期时间,降低项目协调的难度。目前,这种项目管理模式在中国是最典型的。
2、专业管理机构模式。
对于那些供水、电力、道路等项目,施工所需的专业能力相当高,投资机会较多,往往由政府部门牵头,资金全部来自财政,属于垄断性质。专业管理机构包括政府直属企业法人、事业单位和委托办公室内的基础设施办公室。该模式适用于工程项目较多的单位和部门。其主要特点是管理部门和机构长期从事特定类别的项目管理,专业化程度较高,但属于内部自给自足,只代表单个部门的利益,具有一定的局限性。根据管理机构的性质,这些专业管理机构包括三种类型: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
①政府机关类型。顾名思义,这种类型是由政府主导的,是项目建设的主体。例如,1998年,陕西省政府成立了“建设统一管理办公室”,是整个政府资本非经营性项目建设的主要经营者。其核心工作是对政府参与的投资项目进行整体会计和建设。
②事业单位类型。这种类型的主要特点是管理的主体是事业单位,由政府设计,属于非营利性。比如深圳市2001年成立的“深圳市建设工务局”,是建设局直属的事业单位,其主要功能是帮助政府实现其管理作用,其核心作用是指导政府建设的市政项目和其他公共项目。
③企业类型。投资项目规划制定后,整个项目建设由专业公司完成,管理公司由政府机构指定,完成相关作用。例如,青岛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政府投资和资产经营的受托人,其任务是发挥国有资本的主导和主导作用,负责政府委托项目的建设和管理,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存和增值。
3、项目法人制度。
在项目规划中,根据项目内容,指定有关政府部门利用现有或新建的国有或国有控股公司承担项目法人职责[3]。项目法人是依法设立的独立机构,对项目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管理,承担项目完成后的经营管理职责,如三峡工程和地方高速公路建设。
4、基建处室型
使用单位或项目日常管理单位作为项目的建设主体,在本单位设立特定部门,负责项目的建设和管理。一些从事教育和行政工作的政府部门日常建设项目不多。一旦需要进行项目,部门后勤部门或办公室应管理项目建设,或指定部门工作人员为项目负责人。基础设施部门的房间模式可以确保项目完成并交付使用后发挥应有的作用。例如,那些行政办公楼和教学楼可以尽可能满足实际需要。
5、代建制型
2004年,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4]。该决定指出,对于那些非营利性的政府投资项目,要尽快实行“代建制”,即通过招标方式,指定专业管理机构对项目建设进行管理。在项目管理过程中,单位应重点控制项目资金的使用、工期和质量,并在项目竣工验收后交付使用。项目“代建制”是世界上一种先进成熟的项目法人运作模式。项目“代建制”的实施引起了我国投资建设领域的重大变化,引起了社会的高度关注和强烈反响。这是优化我国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重要举措,也是一项新的尝试[5]。
以上五种项目管理模式是我国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模式中比较常见、比较常用的。
如何有效管理政府投资项目,最大限度地提高投资收益,实现良好的社会效益,是世界各国面临的难题。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各项投融资体制机制的不断完善和发展,为了提高政府投资项目的资金利用率和项目质量,控制项目成本,项目管理采用市场化管理模式的趋势是不可阻挡的。地方政府要根据地区实际情况,积极探索适应自身经济发展的现实,充分体现市场化、专业化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创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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