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专项资金绩效审计评价缺陷
发布日期:2024-10-22 浏览次数:
现行专项资金绩效审计评价缺陷
(1)缺乏统一的专项资金绩效审计评价指标体系
目前,我国对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没有统一的评价指标。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仅在广东省发布,主要是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定量指标包括个性指标和基本指标。评价各类财政支出效益的一般指标为基本指标。个性指标由九类具有明细指标的财政支出组成,绩效评价的核心指标为个性指标。具体来说,在实施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时,缺乏固定的评价指标体系作为参考。唯一可以参考的是专项资金设立时的可行性报告、行业指标、国家和政府对专项资金的管理方法。通过参考这些数据找到合适的评价指标是很随意的。
(2)评价指标设置不完整
根据以往的审计经验和审计执行情况,我国目前的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缺乏完整性。首先,在实施绩效审计评价时,只注重合规性,缺乏合理的设计评价指标。评价指标一般包括对资金的规范化管理。通过对国外金融专项基金绩效审计评价的分析,我们可以发现他们的审计过程不仅包括资金的标准化,还包括对资金使用经济性的评价和调查。中国没有考虑到这方面的评价。其次,我国审计指标不涉及资金设计评价,而是对专项资金的应用和实施过程进行评价,可见审计评价中缺乏决策过程的审计评价。然后,设立专项资金需要考虑许多因素,如是否符合经济发展,是否存在风险(我认为应该删除“”),因此对专项资金的决策评价也至关重要,决策评价直接影响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在专项资金绩效审计实施过程中,对审计改进缺乏评价。审计单位(审计机关或者被审计单位应当明确)未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建议进行评价。在审计实施过程中,仍缺乏评价政策的实施。现行专项资金审计评价不重视政策的实施方向,不审计专项资金的使用是否符合产业政策的要求和科学发展观的原则。审计评价指标缺乏生态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等有效指标。
(三)评价指标结构不合理
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评价指标结构缺乏合理性,主要表现为定性和定量指标比例缺乏合理性,指标结构单一,定量评价内容明确,定性评价内容不足,定性指标不详细,主要总结,导致审计结果误差。在资本运动过程中,各指标比例缺乏合理性,人力资源等资源也存在不合理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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