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科研项目财政拨款结转盈余形成的原因
发布日期:2024-10-06 浏览次数:
分析科研项目财政拨款结转盈余形成的原因
(1)预算管理制度和执行因素
1.预算编制的基本数据和标准不完整。由于科研过程中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资金支出不可预测,增加了预算编制的难度,需要相对完善的基础数据和标准作为预算编制的支撑。但在日常工作中,预算编制缺乏规范合理的支出定额标准。除差旅费、劳务费、会议费等预算科目有国家相关支出标准外,材料费、检测加工费、燃料动力费等预算科目也没有定额标准,这些业务支出是科研业务活动的主要内容,在预算支出总额中占很大比例。同时,受各单位财务管理水平和成本计算条件的影响,间接成本预算分摊制度和标准参差不齐。这使得预算编制随意。许多项目谎报预算,使预算批准大于实际需要,从根本上埋下了隐患。
2.科研项目的研究方向是交叉的。虽然科研项目数据库的建立和逐步完善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项目的重复审批和双头申请,但在不同的研究项目中仍存在同一项目负责人的交叉研究方向。虽然不构成严格意义上的双头申请,但也会导致预算编制中资金的重复申请,直接影响预算的实施,导致项目盈余和财政资金的浪费。
3.科研项目的分配方式不合理。一方面,在预算编制中,对于跨年度项目,每年安排多年预算,资金分配也按年度预算进行,但在项目实际实施中,项目的具体进展难以与年度预算一致。主要原因:(1)虽然预算编制原则上要求年度预算编制与项目进度一致,但项目经理通常有资金安全的想法,所以预算编制越大。(2)前期工作示范不足,项目启动后实施进度缓慢,预算中的年度计划无法完成(3)科研活动的不确定性存在许多客观因素,使项目无法按原进度实施。在上述因素的影响下,如果资金分配只按年度预算分配,而忽视对项目实施进度的关注,必然形成项目的年度存款,年度存款的形成将直接影响项目盈余的产生。
另一方面,按年度预算拨款,在资金拨付不及时的情况下,资金一般到年底才能到位。这样,一是减缓项目实施,形成年度结算;第二,如果项目承担单位为了保证项目前期预付款的正常进行,资金到位后,由于预付款手续复杂,即使由于对科研项目的特殊要求,预付款也不能顺利进行,也会形成年度结算。
4.预算调整制度落实不到位。一是预算调减制度落实不到位。虽然财政部《中央部门财政拨款结转及结余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中央部门在预算执行中,对于当年执行进展缓慢、预计年底可能形成较多结转或结余资金的项目,应及时提出减少原预算或改变部门执行中新增重要支出的建议,报财政部审核。但在日常工作中基本不能实施,研究小组通常只关注预算科目之间的调整,即使在项目实施中可以确定形成年度存款或产生余额,但仍不报告预算减少,希望结转余额资金能留给研究小组正常使用。二是预算调整手续复杂。在实际工作中,有很多这样的情况,研究小组积极执行预算调整程序,但一般项目面临完成验收,报告预算调整未审核,将形成部分预算科目超支,部分预算科目支出不足,部分项目超支验收面临减少,最终形成盈余。
(2)科研机构管理因素
1.项目承担单位对项目的管理不到位。首先,课题实施过程管理不到位。由于项目会计的会计制度与项目预算科目制度设计中的指导思想和管理目标不同,预算科目与支出财务会计科目难以对应,规格不同,内容交叉重叠。这使得项目承担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注重项目会计管理,难以控制项目实施的预算科目。这样,就不能及时准确地将项目预算的实施情况反馈给研究小组。研究人员不能实时掌握预算的实施情况,这对预算的实施非常不利,这也是资金结转余额形成的原因之一。其次,由于许多项目承担单位的项目资金来源渠道较多,虽然国家转移的科研专项资金来自中央财政,但资金管理方法和余额处理不同,给项目管理和项目结算清理工作带来了困难。同时,许多项目承担单位缺乏根据不同资金来源的项目管理规则。项目管理存在一刀切的情况,余额资金处理不合理,使结转余额逐渐沉淀,难以消化和使用。最后,项目承担单位更加重视项目实施支出过程的控制,而忽视了结转余额资金的处理。结题验收后,除按照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按原渠道退还剩余资金外,剩余资金一般留给原研究组正常使用,无法及时结账清理。即使承办单位有清理规定,也要收取部分管理费,改变盈余资金留在研究组的方式,这并没有解决盈余资金存在的根本问题。 2.项目承担单位清算不及时。首先,政府采购仪器设备准备不足,容易影响结转余额的形成。仪器设备的采购往往占项目支出的很大比例。很多项目承担者一般要等到财政资金到位后才开始采购招标论证。但由于政府采购周期长,年底政府采购任务不能及时完成,部分采购款已支付,但设备验收未完成,形成账户、虚假存款,部分设备款未支付,形成年度存款。其次,检验加工费等单位内部转账业务不能及时清算或核算不准确会对结转余额产生影响。检验加工费作为科研项目预算科目中的一大支出,有向外单位支付的,也有在本单位内部发生的。虽然单位内部检验加工费清算标准的制定也参照市场价格,但存在相对随意的现象,通常每半年或每年清算一次,或跨年结算,最终形成项目结算。由于是单位内部的清算转账,没有形成真正的资金流出,导致财务零余额账户中金额的结算。
3.科研项目外拨资金使用管理不到位。在项目预算和实施中,向合作单位拨付资金的情况很多,但外拨资金使用管理不到位,主要原因是外拨资金管理责任划分不清。通常在项目验收中,外拨单位将支出情况上报项目承担单位,由项目承担单位汇总,然后上报项目主管部门。然而,项目承担单位很难对支出的真实性、合理性和合法性负责。
4.剩余资金不能及时处理。在一定阶段,科研项目的项目管理在提高科研人员的主动性和自由探索能力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在当前形势下,项目管理的弊端日益暴露,项目承担单位项目数量不断增加,资源严重碎片化,每个项目将占据一定数量的余额资金,增加了单位整体使用这部分资金的难度,也使结转余额难以消化,居高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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