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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门内部控制机制中的问题

发布日期:2024-10-01 浏览次数:

财政部门内部控制机制中的问题
 
(1)资金使用量化评估尚未建立
 
受传统审计方法的限制,虽然财政部门的内部审计已经开始探索财政资金的绩效审计,但仍以单位执行和编制预算的标准化和合规性为主要审计内容,不注意资金使用的效果、效益和经济性。针对管理问题,只进行定性分析,不进行定量分析,只按规定分配资金,不充分关注资金使用的效率、效果和有效性。
 
(二)地方监督和中央内审缺乏有效协调
 
公共财政管理体制需要进行体制改革,包括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地方财政改革能否及时到位,将对公共财政建设的全过程产生影响。目前,中央财政内部审计工作已经进行了一段时间,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公共财政体系的发展和完善。但地方财政内部审计工作进展不同,部分地方预算执行和编制内部审计工作尚未有效开展。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共财政政策的实施。
 
(三)内审和资金管理单位缺乏有效的信息沟通
 
监督管理相辅相成,进一步拓展管理产生监督,通过监督体现管理。然而,基金管理单位与内部审计的日常管理密切相关。如果日常信息交流不能有序进行,将对两者的管理产生严重影响。公共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后,我国财政管理发生了很大变化。管理部门负责日常管理中所有信息的管理,但内部审计人员掌握的信息不对称、不完整。
 
结语
 
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以内部审计为核心的财政部门内部控制机制的研究,提高财政部门的内部控制水平。有关部门应积极解决内部控制制度中存在的问题,使内部控制工作更好地发挥应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