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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对现代高校财务管理的影响分析

发布日期:2024-05-18 浏览次数:

2012年7月25日,国务院宣布,上海试点增值税将于8月1日在全国启动;同年9月1日,北京高校开始实施增值税营业税改革制度,随后江苏、安徽等省高校逐步实施增值税营业税改革,自全国高校实施增值税营业税改革工作以来。实践可以看出,目前国内高校增值税营业税改革工作已全面启动,同时高校财务管理部门也在校园网上推出了增值税营业税改革专题问答,了解增值税营业税改革政策,全国高校增值税营业税改革工作基本形成了积极合作、高度重视、严格遵守和规范标准的良好局面。
 
1.“营改增”对现代高校财务管理的影响分析
 
近年来,随着全国高校“营改增”工作的顺利开展,高校财务管理受到很大影响,或面临新的问题和挑战。
 
1.1营改增对高校纳税的影响
 
在实施“营改增”制度之前,只要高校签订相关科研项目合同,就必须按要求缴纳印花税,并根据合同的具体内容缴纳增值税和附加税;同时还涉及土地税、耕地占用税、所得税、契税、土地增值税和房产税。但“营改增”制度实施后,高校不再缴纳增值税和附加税。
 
对于一般纳税人高校来说,营改增前缴纳5%的增值税,而营改增后涉及的营改增范围适用6%的税率,可见缴纳税率增加了20%。为了更清楚地了解营改增前后高校的纳税变化,可以通过一个案例来阐述。比如高校的可抵扣税率是17%。营改增后,假设高校提供服务的税前收入是固定的,用a来表示;可抵扣税前购入额度为b 表示均可计入成本;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税率分别为7%、3%,则数值如下:
 
“营改增”前的高校税负应为:a×5%×(1 7% 3%)=0.055a
 
“营改增”后的高校税负应为:[a÷(1 6%)×6%-b×17%]×(1 7% 3%;A=0.062a-0.187bb;营改增后,高校新增税负计算公式为0.062a-0.187b-0.055a=0.007a-0.187b;0.007a-0.187b=0时(a/b=26.71),可以计算出改征前后的税负是相等的;如果A//b≥26.71,改征后的税负会增加;如果A//b≤26.71,改征后的税负会减轻。
 
对于一般纳税人高校来说,营改增前按5%的税率缴纳增值税。营改增后,增值税税率变为3%,比以前低了2个百分点。此时,高校的税负如下:
 
高校在“营改增”之前的税负为:a×5%×(1 7% 3%)=0.055a
 
“营改增”后高校的税负为:[a÷(1 3%)×3%]×(1 7% 3%)=0.032a
 
从上述计算方法可以看出,“营改增”对于一般纳税人高校来说,税负明显减轻。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高校实行营改增后,税种发生了变化,税率也发生了很大变化;不同高校对税负的影响存在一定差异,主要取决于纳税人的身份。
 
1.2营改增对高校财务会计的影响
 
一般来说,增值税是价内税的范围。目前,高校应缴纳的税款主要取决于营业额。财务部负责涉税业务和会计责任。营改增后,高校缴纳的增值税不仅会受到营业额的影响,还会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可抵扣进项税和有效抵扣凭证的取得的限制。在此前提下,财务部不再负责涉税会计的责任。高校提供的服务人员要更加注重增值税的知识和要求,配合高校财务部门取得增值税发票,从而达到抵扣的目的。
 
在财务会计过程中,营改增制度实施前,应缴纳增值税,并设置应纳税额――应缴增值税科目纠正增值税后,纳税人高校应当在应缴税款账户内设立应缴增值税、未缴增值税明细账户,设立销项税、进项税、进项税转出、已缴税款、未缴增值税转出栏目;小规模纳税人高校应当设立应缴税款――应纳增值税科目;对于一般纳税人高校来说,在应纳税额中,――应缴增值税科目设有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抵扣销项税专栏,在实际会计过程中严格按照税法的规定从销售额中扣除税款。对于因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而可以减少增值税的,设置减税免税专栏。
 
1.3营改增对高校科研人员、发票和项目管理项目的影响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以政府扶持资金为核心的纵向课题比例不断下降,更多的是横向课题。“营改增”实施后,对当前高校横向课题影响很大。同时,“营改增”制度实施后,对现代高校增值税发票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首先,营改增制度的实施对高校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科研项目的引入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对于一般纳税人高校来说,营改增后的税负明显减轻,但由于无法开具正式的增值税发票,很多企业不愿意与之合作,严重影响了新科研项目的引入;作为一般纳税人,高校无法确定可抵扣的进项税,高校的税负也无法增减。对于高校税负增加部分,一般由科研人员负责,势必导致科研人员心理不满,从而影响科研工作的积极性。
 
其次,营改增对高校目前的发票管理产生了一定的影响。高校增值税发票主要包括普通增值税发票和专用增值税发票。由于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过程中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会影响增值税的缴纳。与普通增值税发票和增值税发票相比,高校增值税发票的管理力度和要求更高。可见,营改增改革前后,对高校财务管理项目的影响非常明显,不仅体现在纳税和财务会计上,还要求各部门积极配合。每一位有科研项目的师生(硕士或博士承担部分科研任务)都要熟悉新的政策要求和报账程序,确保高校在“营改增”背景下顺利开展各项任务。
 
2.高校实施营改增制度的意义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营改增前后高校的工作或多或少发生了变化,因此营改增制度的实施对高校的发展极为重要。
 
2.1有利于高校的快速发展
 
营改增政策是指我国以放弃部门税为代价,通过科学合理的税收优惠项目调控,为纳税人高校提供一定的财政援助,促进高校减轻部分税收负担,有利于高校调整自身经济发展。
 
2.2改善两税共存问题
 
增值税和增值税的共同存在不仅会增加高校的税收负担,而且会制约高校的改革和发展。然而,营改增后,高校减轻了纳税压力,通过增值税取代增值税,可以有效减少重复征税带来的弊端。
 
2.3降低了高校的纳税风险
 
在营改增之前,增值税和增值税同时存在,导致一些交易行为无法确定,并增加了大学的税收风险。在实践中,如果不能有效区分大学的行为,就很难确定税收类型;由于税收类型和税率不同,如果大学不能正确纳税,可能会出现税收负担差异,增加纳税风险。营改增政策实施后,这种问题和担忧将不再发生。
 
3.结语
 
一般来说,在目前的营改增政策下,高校要积极研究财务问题,有效处理税制改革与自身发展的关系,确保高校能够在“营改增”制度下有序推进,与时俱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