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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规范统一发放工资

发布日期:2022-02-03 浏览次数:

自2009年宝丰县财政局全面深入开展科学发展理念活动以来,根据局学习实践科学发展理念活动实施计划的安排和部署,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学习实践活动。通过认真学习,使全体人员对科学发展理论有更系统、更深入的理解和认识,紧密结合县财政工资工作实际,建立健全工资制度,不断优化工资功能,努力为县财政工资人员提供更好、更方便的服务。
1、明确职责,规定完成时限,加大处罚力度。为进一步规范工资支付业务,确保工资支付的准确性,宝丰县财政局建立了一套完整的合规操作流程,对人负责,坚决执行违规行为必须受到惩罚,惩罚必须受到惩罚。各单位增资、减资、正常工资变动、补贴变动等。,应在变更后的下月1-5日前汇总并报业务部审核,编辑工资变动。8日前,打印工资统一发放部门清单,发送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工资柜。工资柜审核后,应在每月10日前将当月应付工资全额拨付给代理发放工资银行开立的统一发放工资专用账户。银行检查正确后,应在2天内进入个人账户。在预算执行过程中,业务部门和集中支付中心应严格按照规定及时办理单位工资发放事宜。违反规定的,有关工作人员应当按照原工作规定调离原工资。
二是规范管理,严格程序,加强对变更事项的管理。宝丰县财政局针对统一发放工资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从申报、审核、审批、监督等方面进一步规范统一发放工资。各统一发放单位人员调出、离职、开除、死亡的,应当按照人员调出时出具的工资转让表或者死亡的具体时间填写人员工资变更申报表,并及时报财政局业务部审核后进行工资调整。新增人员的调入或者就业,应当持有编制部门的准调证书和组织人事部门的工资转让表或者工资批准函,经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签字,报财政局业务部门审核后进行工资调整。由于严格的操作程序,操作规范,有效地控制了人员预算的实施情况和财务预算的实施情况。
三是加强扣缴工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提供资金保障,增强员工的纳税意识。为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基金和个人所得税扣缴项目的管理,确保准确性,一是完善岗位责任制,明确工资输入、校对、审核、资金分配各环节的责任和程序。二是建立统一的工资文件登记制度,由专人统一接收和登记涉及工资变更的文件,明确责任。三是全档案管理制度,每月工资变更材料,统一工资清单分别装订归档,便于查找和使用。四是完善内部监督制度,明确工资统一发放中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各环节都有监督和限制。由于有效的措施,不仅确保扣除金额按时足额收取,而且简化了工作程序,节省了成本,提高了效率。
4、开通金融支付工资在线查询业务,打造阳光金融。为了使金融支付工资的顺利运行,提高工资支付的透明度,宝丰财政局高度重视加强基础工作,提供优质服务,充分利用网络信息资源,开通了金融支付工资在线查询业务。登录宝丰县财务信息网后,代理人可以通过个人工资账户进入财务支付工资查询系统,查询个人工资的支付情况。这项业务的开不仅是宝丰县财政局实施政务披露的重要内容,也是精细财务工作管理的重要内容。
五是建立风险、管理、合规意识,加强对工资统一发放的监督管理。一是建立人事、银行、财政部门联系会议制度,每年、季度统一工资环节相关单位定期研究统一工资问题,检查相关人员工资数据,及时通知相关情况,防止环节漏洞;二是制定统一工资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对统一工资范围、对象、管理内容、部门责任和责任调查方法有较强的操作程序;三是建立相应的报告机制,及时调查发现的问题。
6、与时俱进,致力于改革,提高工资统一发放的科技含量。宝丰县财政局始终坚持科学管理,倡导创造性工作,强调科学发展观与实际工作相结合,通过信息化提高财政管理水平。2005年,结合我县五项财政改革,将财政工资统一发放纳入部门预算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2006年7月,县财政局在全县重新更换了所有财政人员的工资存折,实现了全省的存款和兑换。2008年初,改革了工资支付方式,升级了财政工资支付软件,实现了与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的有效联系。综合流程操作简化了工资支付环节,大大缩短了工资支付时间,提高了财政、银行、预算单位等工作效率。
宝丰县财政工资统一支付工作于2002年8月开始实施,历时7年。从最初的109个单位9650人发展到现在的117个单位9739人,建立了财政支持人员工资信息数据库,实现了从手工时代到信息时代的实质性跨越,充分体现了科学理念的运用,现代网络设施实现了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高了统一工资管理的科技含量,实践了科学发展理论,有效规范了机关事业单位收入分配秩序,构建了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社会收入分配体系,进一步深化了财政国库管理体制改革,规范了预算实施,在加快县经济社会事业健康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