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财政体系一体化
发布日期:2024-11-08 浏览次数:
(1)促进绩效评价的合理化
首先,我们应该定义财务绩效评估的具体对象。具体评估对象应涵盖所有预算基金管理和使用机构。因此,如果这些机构能以相对较低的成本获得更好的公共效益,其绩效价值较高,否则可以判断其绩效较低。其次,它应该是一个必要的绩效评估系统。每个机构在申报自己的项目预算时,必须提供与预算相匹配的可行性分析和绩效目标,经审计合格后才能进行财务预算安排。进一步完善预算绩效审计制度,避免部分机构对预算评估过于随意造成决策失误。
第三,评估过程应标准化和权威化。财务预算评估的本质是评估被评估机构的财务工作结果,评估结果可以反映被评估机构的具体结果。因此,为了实现评价效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需要进行足够的数据研究和调查,应建立有效的评价机构,以满足评价的需要。该机构应具有足够的权威性,并能给出公平、客观、令人信服的评价结果。结合上述需要和我国财务预算管理的现状,建议以立法形式制定具体的绩效评价部门,纳入审计机构、社会中介机构等。
四是建立合理的评价指标体系。指标的设定应充分考虑财务预算的经济性、效率等因素。不同的机构在使用预算资金时面临着不同的目标,如何衡量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率也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因此,建立统一的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是不现实的,应根据不同机构的性质和具体目标配置相应的指标。
(2)促进财政体系一体化
随着财务管理需求的发展,财务信息系统也应进行必要的调整,结合具体应用,构建集成的信息系统,取代各自的软件系统。这就要求市财政机构首先要充分了解综合业务管理的特点,根据财务管理业务的需要,对业务流程进行精细梳理,核实必要的基础数据,为引进新系统奠定必要的基础。
其次,要促进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规范化。为促进财政一体化建设,财政管理机构应界定内部各部门职能,梳理所有重要业务流程,体现在软件需求分析中,促进预算管理的标准化和程序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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