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一带一路”国际税收合作关系
发布日期:2025-01-18 浏览次数:次
完善“一带一路”国际税收合作关系
“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是沿线国家共同协商解决跨国税收问题的机制,对解决“一带一路”税收问题起着至关重要的指导作用。但对于上述税收合作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要完善“一带一路”税收治理,完善国际税收合作,也有助于“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的不断完善和发展。作者提出了两点改进建议,以期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合作提供参考。
(一)相互协商机制与税务裁定机构相互协调
面对各国复杂的税收环境和法律制度,“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的实施可以有效解决税收纠纷,促进各国的税收合作关系,但该机制不能涵盖一切。因此,有必要补充和完善这一机制。首先,可以建立常规税务纠纷专家裁决机构,通过调解机制和强制性机制,依托当代先进的智能和网络技术,收集税务问题大数据,增加税务部门沟通,分析解决具体问题,形成问题解决方案,提高税务协议的准确性,有效打击国际重复征税、税基侵蚀等不规范的跨国避税问题。二是通过相互协商机制与税务裁定机构的相互协调,制定“一带一路”税务协调合作的阶段性目标。例如,短期目标是制定和完善国家间的相互协调机制,优化协调过程,提高协调效率;中长期目标是解决跨国避税问题;长期目标是建立解决跨国税收问题的渠道,成为解决“一带一路”税收问题的有力仲裁机构,为“一带一路”国际税收合作提供帮助。
(二)实现合作税收协议和税收确定
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税收协议中,一些国家和其他经济相关国家缺乏税收协议,或者税收协议滞后于“一带一路”的建设和发展。因此,积极建立合作税收协议已成为完善“一带一路”国际合作关系的基础。首先要加强国家间税收问题的对话,适当修改和更新税收协议的具体内容,提高税收协议的丰富性。其次,要积极构建多边和区域性国家之间的税收合作渠道,充分考虑经济、政治和社会环境,加强税收合作交流,相互学习和培训经验,简化税收征管步骤,减少税收征管错误,提高税收合作效率。最后,要加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之间的国际税务情报交换管理。国际税收情报交换已成为国际税收协议的基础,也是推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税收合作的重要推力。因此,在签署“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之间的税收协议时,应规范合作国之间的国际税收情报交换规定,完善国际税收情报交换模式的建立和规范。同时,由于各国发展状况不同,要积极完善税务情报交换的网络化管理,提高税务合作的效率和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