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解读

财政投资项目全过程评审监督的必要性

发布日期:2024-11-23 浏览次数:

对于金融投资建设项目来说,预、决(结)结算几乎无一例外。近年来,各级金融投资评估机构不断加强对金融投资项目预、决(结)结算评估的监督,取得了非常显著的效果。然而,仅限于预、决(结)结算环节的控制,远远不够节省投资成本,提高资本使用效率。
 
财政投资项目全过程评审监督的必要性
 
(一)财政投资项目预、决(结)结算中浪费和损失的表现
最初的投资评估主要集中在预结算、决(结算)结算环节的评估上,即挤出工程预结算成本编制中高估的“水”,预结算评估的依据是既定的施工图、施工合同、成本定额等。但事实上,除了预结算和决(结算)结算中的“水”外,建设项目的更多投资浪费和损失是在决策、设计、施工合同协议等环节的早期阶段形成的,这些环节造成的浪费和损失是在预结算和决(结算)结算评估中“生米已成熟”的。例如:
1.盲目建设造成投资浪费和损失。在缺乏必要的可行性论证的情况下,盲目启动项目,有的形成重复建设;有的“边设计边施工边修改”,直接造成初始投资大量浪费;有些项目建成后无法投入正常运行,需要支付高昂的运行和维护成本。清徐县三国城建设就是一个典型的案例。该项目总投资3500多万元。由于各种因素估计不足,近年来被忽视,游客稀少。投资无法收回,运营成本无法维持。
2.“钓鱼工程”造成投资浪费和损失。某县城建局向上级政府争取建设污水处理厂的资金,故意降低投资估算,批准项目。财政厅拨款400万元后,于1997年开工建设。由于地方配套资金不到位,被迫长期停工,直到2003年底才投入运营。
3.设计不当造成投资浪费和损失。设计单位遵循建设单位贪大求洋的意愿,设计超规模、超标准,导致投资大、使用效率低。部分建设单位不执行基础设施程序,手续不全,导致投资增加。
4.施工合同不规范、不合理,造成投资浪费。一种情况是施工合同内容不完善或协议不明确,给施工单位留下讨价还价的空间;另一种情况是施工单位计算或主观故意与施工单位签订高价合同。
5.建设单位不了解市场情况或主观故意高价采购设备材料,造成投资浪费。这种行为也很常见。
 
(2)造成投资浪费和损失的行为多种多样,原因如下
1.部分建设单位责任意识淡薄,或建设单位与用户的统一,更助长了建设单位贪大求洋的意识。
2.建设项目零星分散,工程管理多为非专业人员,对建筑管理、合同、成本知之甚少,缺乏节约投资的经验。
3.基础设施投资涉及复杂的技术问题和各种利益关系。从目前的管理形势来看,投资监管的力度和深度远远不到位。
决策是提高投资效率的关键。项目投资成本控制涉及到从投资决策到竣工的每一个环节。一些投资项目由于前期工作不到位(盲目决策、设计不合理),甚至可能造成“终身”遗憾。金融投资使用“纳税人”的资金,确保金融投资合理、经济、有效是金融部门的重要职责。由于建筑工程技术的复杂性和金融投资建设项目的分散性,依靠专业技术团队加强对金融投资项目前、中、后全过程的评价和监督势在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