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政府财务报告制度的现状和不足
发布日期:2024-11-22 浏览次数:次
我国政府财务报告制度的现状和不足。本课题研究的政府会计为“中口径政府会计”,也可称为“政府和非营利组织会计”,相当于我国现行行政单位会计和国有事业单位会计。因此,我国现行的政府财务报告制度包括:资产负债表、预算执行表、收入支出总表、业务支出明细表、资金支出明细表、基本数字表等。这些报表可以总结和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的财务状况和预算资金收支情况。但与发达国家政府财务报告制度相比,我国现行政府财务报告制度的不足主要表现在:(1)资产反映不真实。政府行政单位直接购买材料作为支出,大量未消费部分未通过存货反映,未作为资产确认,未列入资产负债表,容易造成资产损失;政府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使固定资产长期反映在资产负债表中,不能真正反映固定资产的实际价值,虚假增加资产。(2)负债反映不完整。许多已经发生但未来需要支付的实际义务未被确认为负债,不区分期限和流动性,不利于加强财务风险管理。或负债是我国现阶段财政风险的主要来源,但在现行政府会计制度中没有得到反映。(3)报表功能不强。由于现行政府财务报告是在收付实现制下完成的,直接影响资产、负债、收支的反映效果,削弱了报表的功能。(4)缺乏政府整体财务报告。目前,我国政府整体财务报告仍处于空白阶段。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政协期间的政府工作报告、预算执行报告和其他报告,除预算执行报告反映预算收支和结果外,没有更多的财务信息,特别是反映政府财务状况的信息。政府整体合并的财务报告应包括按经济分类的收入、支出和转移支付,以及赤字、盈余、融资和现金持有。经济分类是指根据经济性质进行的分类,如经常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转移性支出和购买性支出。政府的整体财务报告不能取代各部门的单一财务报告。部门财务报告应在功能和机构分类的基础上编制,反映报告期内政府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和拨款进展情况。职能分类按国防、行政管理、教育、卫生等政府职能的不同领域进行。机构分类又称组织分类,即按财政部、国防部、外交部等组成政府的各部门或机构进行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