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解读

财政集中支付现状

发布日期:2024-11-06 浏览次数: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行政机构逐步开始实施支付中心制度,在国库实施单一账户制度。――集中支付的形式管理资金在行政事业单位实行财政集中支付管理制度,大大提高了财政管理效率。然而,日常管理中仍存在一些问题。本文主要研究财政集中支付的现状和解决方案。
 
财政集中支付现状
 
目前,我国集中财政支付的主要流程包括与中国人民银行开立单一账户,将包括一般财政预算和专项管理预算在内的所有财政资金统一收缴到财政国库,由单一账户支付。
 
(1)财政集中支付取得成就
 
从支付形式上看,财政集中支付制度由集中支付到分散支付,财务内部相关部分集中支付资金到财政支付,预算资金由原财政分配转为预算单位,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支付给供应商。从支付内容来看,过去的分块支付已经转变为财政部门根据具体项目支付,大大降低了支付环节,提高了资金利用率。
 
财政集中支付有利于政府宏观调控,合理利用财政资金,避免资金分散对企业的影响,提高资金利用透明度,监控预算资金支出,减少腐败事件。
 
(2)财政集中支付存在的问题
 
虽然财政集中支付制度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从法律责任分析,我国将急性分离会计人员和会计审计工作,确保财政集中支付制度的实施,许多行政单位没有设立会计机构,相关会计凭证和账户登记由会计中心负责,在新会计法中,行政单位负责人需要对会计工作和相关人员负责,但会计机构的取消将不可避免地导致负责人权责失衡,导致会计人员的责任和义务不明确。
 
在实施财政集中支付时,很难把握灵活性和原则性。行政单位各项资金的支出来源比较复杂,所以支付往往超标,处理起来比较困难。如果严格执行,可能会打击工作积极性,与支付中心发生冲突。
 
从会计内部管理的角度来看,财务集中支付的使用必然会削弱会计内部的管理职能,影响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降低物资管理的效率。从预算编制和实施的角度来看,我国预算编制不能满足财务集中支付的需要,项目论证不够,预约实施单位调整资金和分散资金安排,导致财务支出管理混乱,降低财务效率,甚至导致资金滥用,虽然有些单位开始合理,但有时违反法律法规。从参与财务集中支付的人员来看,员工素质普遍不高,支付中心会计人员的能力难以满足财务集中支付的会计风险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