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我国受灾地区财政援助资金使用绩效的对策
发布日期:2024-11-03 浏览次数:次
提高我国受灾地区财政援助资金使用绩效的对策
针对我国灾区财政援助基金使用中发现的问题和经验,笔者认为,提高灾区财政援助基金使用绩效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建立灾后恢复基金,确保专项资金自上而下专项管理;二是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如建立专项财务绩效考核法;三是建立统一、科学、完整的财务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最后,要调动第三方评价机制和人民群众的积极性,监督财政资金的整个使用。具体对策如下:
1.加快财务绩效管理立法
目前,我国在财务绩效评价方面还没有统一的法律,只是通过试行规定充分发挥其对财务绩效管理的法律约束,在试行过程中不断调整和完善,最终形成符合实际工作的财务绩效评价法,为财务绩效评价体系提供完善的法律和制度保障。作者建议我国在其立法过程中分为三个步骤:第一步应结合预算法的修订来确立“绩效原则”;第二步是丰富各项内容,规范各项制度,将财政部现行《绩效评价暂行办法》提升为国务院《财政绩效评价条例》;第三步应进一步提高为《国家财政绩效评价法》。
2. 确定财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财务绩效评价的指标体系是财务绩效评价的重点和核心。从财务绩效评价的主体来看,包括项目、单位、部门和综合绩效评价。项目绩效评价通常是指财政部门、项目实施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财政支出的项目效益进行评价。单位财务绩效评价通常是指财政部门及其主管部门对二级、基层预算单位的财务效益评价。部门财务绩效评价是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政府、财政部门对使用财政资金的所有政府部门的财务效益进行评价。综合绩效评价通常是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策研究机构、、政府监督机构和中介机构对同级财政整体效益进行全面综合评价。所选指标通常包括投资、产出、成本、收益、资本利用率等相对指标,当然也可以包括完成投资金额和收益等绝对指标。
3. 调动第三方评价机制和人民群众的积极性
第三方评价机制包括审计监督、评价监督等。在实际工作中,由于盈利能力和竞争力,他们将有被收购和使用的风险。因此,要加强职业道德素质的提高,使员工坚持道德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并予以核实。另一方面,绩效改革应为政府利益相关者提供直接利益,以换取他们的支持。如果缺乏一定程度的公众参与,绩效管理甚至绩效准备将面临退化为政府内部官僚活动的风险,与公众无关。其次,公民的参与也可以建立改革的可信度,加强这一过程中收集和评估的数据的意义。同时,一旦缺乏各种形式的支持和帮助,管理者和政府工作人员就无法了解成果导向模式的潜在价值以及如何有效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