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解读

提高辽宁地方财政收入质量的建议

发布日期:2024-11-02 浏览次数:

提高辽宁地方财政收入质量的建议
 
(1)加强对财政收入质量的监督
 
由于追求增长的大量短期行为,地方政府存在严重的收入质量监督失控问题,提高地方财政收入质量是首要问题,应加强监督。具体包括:一是加强对非税收入的监督检查,严格控制财政部门设立的收入过渡户数量,加强对过渡户缴纳情况的检查。二是进一步加强税收征收管理和税务检查,从非法制定税收优惠政策、减免税审批、税收检查等方面进行税务工作检查,进一步核实税基,加强税源监测,密切关注税收征收管理,实现应收账款。三是创新监督模式,通过跨地区、上下联动等方式进行财政收入质量检查,提高检查效果。
 
(2)加强征收监控,规范征管行为
 
加强征收监督,规范执法行为,对提高财政收入质量非常重要。具体措施应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彻底改革现行以税务管理人员征收为主要征收管理方式的纳税申报征收。在发达国家,税收征收以纳税人申报纳税为主要征收形式,辅以严格的检查处罚措施,形成系统的申报、缴纳、检查、征收和处罚制度,减少和管理人员,依法治理税收、征收和管理。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根治税收征收和管理中的违法行为。二是全面提高税务干部的政治和专业素质。采取多渠道、多形式的培训手段,努力提高现有财税干部的政治和专业素质,提高工作和服务质量,坚决堵住财税干部素质造成国家财政收入损失的漏洞。
 
(3)规范收费制度,将非税收入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政府收费是满足政府职能需要的融资方式,但不能简单地以弥补地方财政资源不足为政府收费依据。为了使地方财政收入结构更加合理,必须规范税费关系,将非税收入控制在合理范围内。清理地方收费项目,取消各种不合理收费项目;对政府权力、行政职能或社会管理职能收取的行政事业性费用和基金,由于与税收性质基本相同,可以通过“费改税”切断收费与部门利益的联系,如燃油税、教育税、社会保障税、环境保护税等;对必须保留的收费项目实行标准化管理,如目录管理、收费公示制度、统一票据制度、“收支两条线”管理等。
 
(四)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依法追究责任
 
要加大打击国家财政收入管理中的违法犯罪行为力度。打击不力是税收征管中屡禁不止违法犯罪活动、犯罪分子胆大妄为的诱因之一:现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内容相对完善。问题在于如何严格执法,严肃执法违反国家税收法规、违反刑津的行为,要定期专项打击与长期严格执法、违法必究相结合,突破地方保护主义干扰,不姑息、不保护、不手软。这样,只要我们坚持不懈,坚持不懈,把规范管理、依法管理和严厉打击结合起来,加强地方财政收入管理,提高地方财政收入质量,实现全国经济健康快速发展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