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解读

财政投资评估中存在的问题

发布日期:2024-10-30 浏览次数:

引言
 
财政投资评估是指财政部门中专管理财政投资评估的机构部门,以规章制度和国家法律法规为基础,从财政管理和工程经济的角度,从财政管理和工程经济的角度,对国家和地方财政投资项目的支出和收入进行全过程、全面的技术评估和审计。其主要目的是高效配置和公平分配财政资金资源,有效合理使用财政资金,提高政府投资项目中财政资金的利用效率,为财政预算的调整和安排提供基础,实现节约项目投资资金、加快社会经济发展的目标。
 
1 财政投资评估现状
 
中国财政部财政投资评估管理部门自1999年成立以来,财政投资评估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展。2001年,财政部制定实施了《财政投资评估管理暂行规定》(财政建设[2001]591号)。本规定的实施为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部门的财政投资评估工作提供了制度依据。在此基础上,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部门根据自身实际需要建立了自己的财政投资评估机构,并出台了财政投资评估的相关管理制度。然而,地方财政投资评估工作各有特点,发展时间不同。目前,财政部还没有统一规定财政投资评估的管理制度、运行模式和评估机构的设置。
 
2 财政投资评估中存在的问题
 
首先,缺乏统一的金融投资评估行业执行标准,评估报告格式差异较大,评估质量高低,导致客户在决策和比较中面临困难。二是财政改革中财政投资评审参与不足,只关注事后决算评审,未能从根本上控制财政投资。金融投资评价方法也导致整个评价部门缺乏工作计划,金融投资评价部门无法独立确定评价项目,使评价工作长期处于被动状态,无法协调评价质量和评价时间。三是财政投资评审信息化程度较差,不能满足新形势的需要。信息金融投资评估工作仅体现在基础设施项目的预算和决算上,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投资评估工具,以满足各方的需要。四是评审队伍建设落后。我国金融投资评审部门建立时间短,整体联系不紧密,评审人员少,专业水平低,队伍建设落后,没有建立统一标准化管理体系,评审部门管理形式混乱,缺乏统一的职能设置,无法有效发挥金融投资评审部门的职能。第五,知名度低,宣传力度小。由于我国金融投资评估部门建设时间短,没有形成广泛的社会影响力,许多单位没有意识到评估工作的重要作用,有些单位甚至有抵触情绪。第六,评审范围有限。目前,委托评估我国金融投资评估的主要模式,受该模式的影响,金融投资评估的范围也有一定的限制,许多政府投资项目尚未纳入金融投资评估的范围。财政投资评审过于集中在项目评审上,不涉及对项目投资影响较大的初步设计和可行性研究论证的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