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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现状和特点

发布日期:2024-09-22 浏览次数:

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现状和特点
 
现行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与我国财政制度中的收入划分方式密切相关,总体上与我国国情一致。由于地域辽阔,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突出,财政转移支付涉及的金额非常大。总结我国财政转移支付的现状,主要表现出以下三个特点:
 
首先,中央政府对地方转移支付规模巨大。自1994年分税制改革实施以来,财政转移支付的总体规模进入了持续快速增长的阶段,从1995年2月开始 2014年513亿元迅速上升至513亿元 874亿元,年均增长率达到17.8%。2014年,我国财政转移支付总额(含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达到5.19万亿元,占中央公共财政支出的70%和地方公共财政收入的41%,比发达国家平均水平的1/3高出1/4。
 
其次,从结构上讲,增长最快的是一般转移支付,其比例从1995年的11%增长到2014年的52%,其次是专项转移支付,而税收回报增长最慢。但总体而言,一般转移支付的比例仍相对较低。根据目前的统计,2014年税收回报、一般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的比例为10:52:38。
 
三是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类型过于复杂,涉及部门众多。共有20类105类,几乎涵盖了所有预算支出科目,涉及各行各业。多个部门持有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同一部门持有各种类型的转移支付资金,这是一种普遍现象。根本原因在于我国财政收入划分方式自税制改革以来的不对称特征,也产生了大量的财政转移支付畸形需求。
 
一般来说,自2009年以来,财政转移支付已进入规模和比例快速增长的阶段,也是绩效和指导问题迅速出现的阶段,转移支付的结构需要进一步调整。2014年6月30日通过的《深化财税制度改革总体规划》为财政转移支付绩效和监督改革指明了基本方向。改革的目标是增加一般水平,减少重点,提高绩效。现代金融体系还要求财政监督以绩效为导向,对监督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本文重点关注财政转移支付的绩效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