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动态

分析我国财政税收体制改革创新

发布日期:2024-09-16 浏览次数:

分析我国财政税收体制改革创新
 
1.建立健全符合我国基本国情和现阶段改革发展需要,适应各级政府权力的综合平衡,规范合理、可持续、稳定的分级分权财政制度。在合理设置政府层面的基础上。合理划分各级政府的权力和支出责任,以及收入权力和收入能力。
 
2.建立健全宏观税收负担水平适中、税收负担结构公平合理、主体税收设计科学、促进科学发展的税收制度。
 
3.建立健全一般转移支付与合理匹配、资金来源稳定可靠、资金分配方法科学的中央、省(市)转移支付体系。
 
4.建立健全预算编制与实施相分离、国家中长期预算与中长期发展规划相协调的新型复式国家预算体系和相应的预算管理体系。
 
5.财税改革要实现制度创新。财税体制改革一直是制约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深化政府改革的羁绊。在广大农村地区,要大力推进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充分激发农民的劳动热情,降低农业生产工具价格,降低农业生产生产成本。除农业税等税收项目外,还应对水手结构进行必要的调整。地方政府的正式职责也是发展地方经济的必由之路。通过适当的方式吸引投资、引进先进技术、合作扩大生产是有效的手段。在财政税收制度中,合理采用“合同制度”也是完善地方政府财政税收管理和分配职能的重大创新,不仅加强了地方财政税收的自主权,而且使中央政府能够实施强有力的宏观调控。无论什么时代,人们都会关注制度改革,积极落实制度创新工作,可以显著推动经济进步和社会发展。创新的重点是确保中央和地区机构之间的有效协调。
 
6.完善国税与地税的协调机制。对于税务机关来说,明确国税与地税的关系,确保其有效协调,本身就是税收管理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课题。在分税制财税管理体制改革的背景下,除少数省份外,全国绝大多数省份分别设立了国税和地税两套税收征管机构。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先试点国税和地税合署。地方国税和地税机关也要充分开展信息交流。当对政策有不同的理解或争议时,双方要共同探讨,共同解决问题,实现国税与地税的良好协调。
 
总之,要深刻认识新形势下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立足国情,借鉴国外有益经验,坚定不移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更好地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因此,财税改革必须由“放权让利”向“制度创新”转变;同时,财政职能的转变必须与政府职能的转变同步进行,才能做好中国财政税收管理体制的创新和改革,跟上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