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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财政票据管理存在缺陷

发布日期:2024-09-12 浏览次数:

我国财政票据管理存在缺陷
 
(1)对财务账单有错误的理解。我国金融经济活动认可的合法账单只有税务发票和财务账单。与前者相比,相关单位对财务账单不太重视。由于后者使用复杂,宣传薄弱,部分单位存在“重税轻费”问题,未能改变观念,将税费放在平等地位。同时,一些人对财务账单有一定的误解,认为只有偷税漏税是违法的,认为不缴费不违法,严重拖延缴费或不缴费,不按规定随意使用财务账单。
 
(2)财务票据管理制度不完善。近年来,公共财政改革形势良好,财务管理理念不断升华。然而,先进的财务票据管理业务流程和相关管理制度不能顺应发展趋势,仍然停滞不前,未能前进,特别是财务票据的非税收管理制度。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迅速,但我国非税收入资本流程监督仍保持原“重分配、轻监督、重收入、轻支出”的严重问题,难以与当前经济形势相匹配。因此,我国对非税收入资本流程的监督非常困难。
 
(3)岗位管理不合理。财务票据管理中有一些职位不允许一人兼任,否则容易出现欺诈行为,如:购买物品和审批物品、管理账簿和仓库保管。但由于财务票据管理人员短缺,人才储备不足以满足设立独立票据管理部门的条件,严重阻碍了财务票据管理的监督。此外,相关人员权责分配存在一定漏洞,职务交叉或遗漏频繁,特别是由于财务票据管理和资金管理,分别属于综合部和财政局国库部管辖,两项工作联系不紧密,无法很好地达到工作对口,工作间漏洞明显,严重影响财务票据的监督。
 
(4)财务手工票据的局限性。首先,我国财务票据管理大多采用财务手工票据,电子票据占比相对较小。但财务手工票据不能像电子票据那样实时监控,票据管理存在明显漏洞。其次,手工票据核销已使用的票据时,由于数量众多,只能抽查,不能进行全面审查。一旦发生票据问题,就很难及时解决。同时,部分票务单位的票务制度不完善,票务使用过程不规范,甚至存在一些徇私舞弊等违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