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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财政困难的成因分析

发布日期:2024-09-07 浏览次数:

县级财政困难的成因分析
 
(1)经济发展水平低是县级财政困难的基本原因
 
县级经济基础薄弱,产业结构单一,高附加财源少,能使财政收入快速增长的二三产业远未形成规模,财源基础薄弱,县域经济“大而全”、“小而全”现象普遍,缺乏大型龙头骨干企业,体现在财政收入上,增长支撑面不稳定,波动较大。
 
(2)不合理的财政制度也是县级财政困难的重要原因
 
财政制度尚未理顺:一是财权与事权不对称。税制改革后,财权层层集中,事权层层下放。一方面,财政收入上收。中央政府将增值税和消费税纳入增值税。县需要向中央财政缴纳75%的增值税和100%的消费税。税收增长部分还需要按1计算∶0.3的比例由中央拿大头。目前,60%的财权集中在中央,60%的事权下放到地方。另一方面,事权和支出的下放在基础教育中尤为突出。中央和省政府掌握了主要财政资源,但基本摆脱了义务教育经费的责任。县乡政府财力薄弱,但承担了大部分义务教育经费。二是缺乏优势税。在分税制度下划分地方税种,多为税基薄弱、税源分散、征收难度大、成本高、增长灵活性小的税种,难以形成地方财政增长的“支撑点”。此外,县级政府缺乏必要的税收立法自主权,只能执行征收和停止征收的决定,难以根据当地实际客观情况有效组织收入,导致可用财政资源减少。
 
(3)转移支付不到位,进一步加深了县级财政困难
 
目前,虽然我国已经建立了中央对地方和省级基层的纵向转移支付制度,但由于形式单一,只在调整中央和地方纵向财政关系方面发挥作用,地区间财政差距扩大和公共服务能力差距的矛盾尚未从根本上解决。实施分税制的财政管理制度的初衷之一是彻底改革政府间的转移支付制度,但改革的结果并没有改革现行的转移支付制度,只是增加了两个新内容――税收返还和过渡期的平等转移支付。由于这两项政策的实施,原来的收入再分配成为来源原则,将更多的收入返还给富裕地区,而不是贫困地区,加剧了原来的省际不平等。
 
(4)政策性减收使已经捉襟见肘的县级财政雪上加霜
 
近年来,国家出台的一些减免税政策对县级财政产生了重大影响。主要提高国家税收门槛和个人所得税门槛,取消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促进农村税收改革,使县级财政直接间接获得财政收入和财政资金大大减少。
 
(5)县级财政支持人口不断增加,工资全额支付压力较大
 
近年来,国家工资改革频繁,工资调整范围较大,各县应增加大量财政支出。由于县级财政普遍困难,部分县只能先发放国家规定的四项工资,部分县甚至难以保证四项基本工资。国家增资转移支付与实际财政供给数量和标准差距较大,相当一部分县级财政资源不能保证基本支出需求,拖欠工资现象并不少见。此外,部分县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基金等相关工资支出尚未实施。
 
(6)财政监督不力,导致寻租活动猖獗
 
县政府负责的事情很多,范围很广,中央和省政府不能直接管理。一些县政府在做决定时有很大的个人影响力,权力大,监督少,容易导致腐败和财政资金浪费。同时,仍有大量的预算外资金远离政府预算,留在部分单位手中,造成了一系列的管理和廉政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