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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财务会计确认的两种基本方法

发布日期:2024-07-06 浏览次数:

在财务会计理论和实践中,会计确认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决定了会计主体何时记录本单位具体经济业务的要素,从而实现向企业“外部”利益集团提供符合要求的信息的根本目标。目前,无论从财务会计理论还是实践的角度来看,一般只有两个会计确认基础,即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
 
比较财务会计确认的两种基本方法
 
所谓收付实现制,就是以实收实付为计算标准,确定本期收入和费用。本期收入的所有收入和支付的费用都不会下降,是否属于本期收入和费用将作为本期收入和费用处理,期末无需调整收入和费用。权责发生制是以收入和费用是否发生为标准来确定收入和费用。所有属于本期的收入和费用,无论是否收付,都将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相反,不属于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已经在本期收付,也不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
 
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的共同之处在于,它们都是会计确认收入和费用归属期的基本原则。但权责发生制是以权利的取得和责任的承担作为确认收入和费用的基本标准,即收取货款或承担费用的权利可以确认收入和费用。收付实现制是以实际收付现金为基本标准确认收入和费用的基本标准。权责发生制是根据持续经营和会计分期两个基本前提,正确划分不同会计期间资产、负债、收入、费用等会计要素的归属,利用应收、应付、预提、待摊等一些项目记录由此产生的资产、负债等会计要素。企业经营不是一次而是多次,损益记录要分期进行。每期损益计算应反映本期所有真实经营业绩,收付实现制显然不能完全做到这一点。因此,与收付实现制相比,权责发生制可以更准确地反映特定会计期间的实际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