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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存在的问题

发布日期:2024-06-28 浏览次数: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存在的问题
 
1. 认识不到位,投入严重不足
 
部分乡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导致村级“三资”管理不规范,管理体系不完善,人员、办公设施、资金投入严重不足,部分工作无法开展。
 
2. 组织机构不完善,监管不到位,监管不到位
 
乡镇经济管理部门人员不足,代理服务中心机构编制和人员不落实,岗位不能设置,村集体“三资”监管不能很好地开展。村级民主理财组织和村民议事组织不完善,存在管理不民主、不公开等问题。有的村只由几个村干部决定,资金支出、资产处置、资源管理随意性大,缺乏民主监督。部分村干部处理村学校、办公室等集体资产,会计不公开或不彻底,群众有疑问和意见。部分村没有有效管理资产和资源,存在免费占用、低价承包、私人出售、产权不清等现象。特别是个别村民长期无偿使用部分村集体资源,但无人管理。
 
3. 农村集体经济薄弱,村级债务较大
 
村级经济运行困难,全县大部分村没有集体收入,财政转移资金仅用于村干部工资,村级资金不足,难以维持日常工作[4]。由于集体经济薄弱,村级债务管理不足,部分村级债务较大,形成原因复杂,时间长,群众意见大,真实性难以界定。
 
4. 一些集体收入,特别是集体收入较多的村庄,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存在抵触情绪,不愿参与集体收入和资产统一管理。在管理过程中,发现部分村干部不愿如实申报村级收入和资产。部分村干部认为村集体资产是自己创造的,对实施集体“三资”统一管理存在抵触情绪,认为程序繁琐,限制了农村集体“三资”的管理权和处置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