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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合并对价按资产账面价值进行会计处理

发布日期:2022-10-16 浏览次数:

关联方操纵是企业管理盈余的另一种方式,新会计准则的抑制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加强对关联交易的披露。在利润操纵中,企业往往利用不公平的关联交易将利润从一方转移到另一方,从而达到操纵利润的目的。根据本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新标准明确扩大了关联方的定义,包括三类对企业的一系列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无论是否发生关联方交易,有控制关系的关联方企业都应当在报表附注中披露母子公司关系,明确需要披露的层次包括母公司、最终控制人、最低中间控股公司提供财务报表。此外,如果关联方发生交易,取消披露金额或比例的选择,要求企业披露交易金额,重大交易必须同时披露交易金额和交易金额占总交易金额的比例;未结算项目要求披露详细信息和金额;强调只有提供充分证据,企业才能披露关联方交易采用与公平交易相同的条款。一方面,新标准增加了相关交易披露的范围和内容;另一方面,明确和具体了以往的总体要求,提高了相关交易的透明度。
二是以账面价值为会计处理基础,放弃使用公允价值,避免利润操纵。目前,我国企业的合并大多是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对价的形式是根据双方确认的公允价值确认的,但本质上并不是双方都认可的价值。虽然公允价值需要经过中介机构的评估和确认,但过多的人为操纵因素干扰了公允价值的实现。因此,很多上市公司在亏损严重的情况下,通过合并重组一夜暴富,摆脱亏损帽子的案例时有发生。新会计准则规定,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采用类似权益结合法的处理方法:即合并方资产负债按原账面价值确认,不按公允价值调整,不形成商誉,合并对价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份额差额调整权益项目。企业合并对价按资产账面价值进行会计处理,是从我国资本市场现状和市场经济发展实际出发,认真利用公允价值,规范企业盈余管理行为,提高企业利润可信度的有效措施。
三是扩大合并报表范围。新标准规定,母公司控制的所有子公司都应纳入合并报表范围,而不是以股权比例作为衡量标准。此外,新标准规定,合并财务报表的类型不仅包括旧标准规定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利润分配表,还包括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所有者权益增减变动表和附注三部分,其中合并现金流量表的编制规范及时有效地填补了现行实践中的理论空白。这一规则的变化遵循实质性会计原则,使合并报表是母公司和子公司组成的企业集团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信息的真实反映,阻止部分企业利用分离多家子公司,缩小持股比例,从合并范围内剔除经营状况不佳的业务,从而粉饰企业集团整体业绩的惯用伎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