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一级总会计档案电子管理制度和操作指南
发布日期:2022-06-06 浏览次数:次
电子化实现财政总预算会计档案的方式。
综上所述,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规范和建设,才能真正实现总预算会计档案的电子化管理:
有关部门出台制度依据和实施规范。
财政部结合总会计制度的改进和改革,发布了国家一级总会计档案电子管理制度和操作指南,明确地方财政部门可以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和总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总会计档案电子管理实施计划和步骤,根据地方实际情况,分批,稳步开展总会计档案电子管理工作,为工作的顺利实施提供制度和理论依据。此外,我们还可以尝试采用地方政府的试点,过河的改革模式,但地方财政部门也应注意及时组织相关业务部门研究和制定相关制度,确保改革工作有政策和制度保障。
(二)制定国家标准的规范电子会计档案格式。
國家相关职能部门应依照《电子文档归档与电子文档管理规范》,另外融合会计业务的独特管理方法要求,制订规范的电子账务档案资料格式國家标准,明确仅以电子方式保存,产生电子账务档案的电子文档资料格式、元数据等格式规定。如考虑到会计业务数据多个附件、记账凭证与原始凭证中间必定和密切相关性等特性,提议选用数据包方式标准会计凭证电子文档资料格式,根据信息技术和安全系统方式,将进行制订、审核等业务流程的会计凭证电子文档固定不变为数据包(包含记账凭证电子文档和多个原始凭证电子文档)。该数据包将不可以分离出来和篡改,进而保证电子账务数据的诚信性、真实性和合理合法。
(三)总会计核算系统升级改造。
对现有的总会计制度进行升级改造,建立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报表与原电子凭证之间的关系;同时,总会计制度要求会计人员和审计人员使用电子签名等数字证书信息安全技术,通过总会计制度生成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报表,确保总会计制度生成的电子会计数据长期安全保存,不被篡改,各岗位职责明确;还可以将符合国家标准备案格式的电子会计数据移交给会计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并在移交前建立电子会计数据备份系统。
实现国库集中收付全业务环节电子化。
各级财政部门还应严格按照财政部、人民银行统一制定的《国库集中收付款电子化报告规范和接口标准》,持续推进和拓展国库集中收付款电子化管理改革的深度和广度,突破业务和技术壁垒,着力改造尚未电子化的业务环节。通过使用符合规范标准的电子凭证,取消纸质凭证的流通,真正实现国库集中收付款业务的全流程电子化。只有实现总会计所需的所有原始凭证的电子化,才能最终实现总预算会计档案的电子化。
建立电子会计档案管理系统。
各级财政部门应当按照《电子文件档案管理规范》和《电子文件档案管理规范》的规定,建立规范、标准的电子会计档案管理系统,并与总会计系统有效连接,接受总会计系统移交的电子总会计数据,对电子总会计数据进行档案归档、项目编制、管理等档案管理相关操作。同时,它还应能够满足总会计系统、内部和外部监督检查、审计系统等业务系统的实时查阅和查询功能。
(六)相关人员素质的培养和提高。
财政部门总会计岗位的相关人员是电子总会计数据和档案的收集,形成了总会计数据和档案的电子管理,除了要求总会计师具备总会计业务知识和技能外,还要掌握相应的信息技术和电子档案管理知识,熟练运用总会计核算系统进行收集,生成和应用电子会计数据,并将电子会计档案移交给档案管理部门;同时,要加强对财政部门档案管理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培养既精通档案管理,又懂信息技术和会计管理的综合档案管理人才,掌握相应的软件应用方法和数据管理方法,能够满足档案管理电子化的需要。
(七)提高电子总会计档案的使用效率。
总会计的会计目标是向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政府财务预算执行情况、财务状况等会计信息,反映政府委托履行财务责任的情况。总会计的会计信息使用者包括人民代表大会、政府财政等有关部门和其他会计信息使用者。总会计档案实现电子化管理后,总会计信息使用者应相应改变总会计信息的获取、使用方式、通过信息手段、报表、账簿、凭证等各种总会计信息的分析,提高电子总会计档案的使用效率。
会计档案电子化是信息时代背景下提高会计和档案管理效率的必然发展方向,不同于企事业单位会计凭证来源的多样性和复杂性,财政部门应充分利用总预算会计来源相对简单、标准化、电子化程度高等先发优势,以实施财务核心业务体系一体化建设为契机,探索制定相关管理体系、业务规范和技术标准、升级改进信息系统、培养高素质复合人才等,巩固总预算会计档案电子管理工作的基础,进而促进整个社会行业会计档案电子管理的实施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