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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农资金的低效问题

发布日期:2024-09-28 浏览次数:

简要介绍了支农资金的低效问题
 
(一)资金投入规模
 
国家财政支农资金投入规模影响支农资金的效益。农业部赖瑞华等人主编的书籍重点研究了我国农业资金问题,对1949年以来的农业支持问题进行了实证研究,认为农业支持资金增长缓慢,相对短缺。根据《农业法》的有关规定,中央、县级以上行政机关每年增加农业资金总投资的范围应当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的范围。从多年来支农资金的变化不难看出,支农资金呈逐年上升趋势,但其财政支出比例呈下降趋势,支农投资增速低于《农业法》有关规定的要求。财政农业支持投资总额不足,不能满足农业发展的资本需求。大部分农业支持资金只能满足农村一般支出,不能支持农业的后续发展,限制了农业的稳定发展,影响了农业支持资金的整体效益。未来,地方、市政府应继续稳步增加财政资金对农业支持的投资。中央和地方行政机关应当积极执行《农业法》的有关规定,加强农业支持,逐步形成财政农业支持稳定增长的机制。中国要积极尝试多元化财政支农资金投入,构建以中央财政为核心、以农业、农村、农民为主、外资、信贷为补充的多元化支农格局。
 
(2)财政支农资金效率分析
 
通过分析多年来农业基金和农业国民生产总值的变化,可以得出结论,我国农业投资与农业国民生产总值增长的关系呈正相关,说明农业基金投资可以促进农业发展,但两者比例呈波动性下降趋势,整体效益徘徊在14.63左右,说明农业基金效益低。相关研究表明,无论是农业基金效益的定量分析,还是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整体效益分析,我国农业基金的效益都不理想。鉴于各种不理想的情况,笔者建议不断完善农业基金投资方式,增加农民直接受益项目的投资支出,增加农业科技成本,改善农业相关项目缺乏发展潜力。
 
(三)财政支农资金整合
 
所谓“整合财政支农资金”,是指整合、管理、利用支持农民、农村、农业等“三农”的所有资金资源,提高财政支农资金的整体效益。根据农村和农业的发展规划,把农村特色产业和支柱产业的发展放在首位,把农村主导产业做大做强,把支农资金捆绑集中,加强重点项目建设,为项目打造资金整合渠道。坚持监督整合相结合的原则,加强对整个资金整合过程的管理和监督,完善支农资金相关问责制度,使支农资金有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的监督机制。我国财政支农资金相关整合要配合政府行政机关简政放权改革,简化管理,减少不必要的层次和部门间涉及的资金流动,减少相关机构工作人员,防止冗官,使财政支农在部门和层次之间的流动更加高效。
 
(四)财政支农资金管理
 
目前,我国财政管理结构相对不完善,方式急需改革。现行资金“投资、建设、使用、管理”的权力整合,行政机关的力量容易干预环节,容易导致农业资金管理的缺失和弱化。各级政府职能划分不明确,事权逐步下发,但财权呈现中央集中趋势,导致地方财政资金流动不足,支农资金不足。此外,现行“财政转移”支付制度非常不合理,加剧了地方财政困难,各种因素直接影响支农投资规模。在我国现行的政府评价机制下,为了最大限度地发挥自身效用,地方政府通常会将农业资金投入到“易出功绩”中、在投资效果明显的项目中,政府涉农部门多,财政供给相对较大,农业相关事业费用占比过大,使得农业资金分配极不合理。农业基金管理体制改革应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和国家财政机制,科学划分各级政府权力和财权,避免权力越位和缺失;建立健全农业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农业相关项目监督,落实招标制度、责任制、监督制度和责任调查制度,最大限度地发挥农业基金的社会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