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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贸易中制定有效的应对措施是非常有益的

发布日期:2022-02-23 浏览次数:

环境保护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原因。
(1)为了保护人类的健康和安全,各国通常会制定严格的进口产品质量标准、环保标准、动植物检验检疫标准、技术规范和认证认证制度。例如,在国际社会,有成千上万的食品安全限制标准,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制定了近1万个限制标准。美国、日本和欧盟也有数千项农药和环境污染物标准。在一些发达国家,这些规定不仅非常复杂,而且经常发生变化,往往使国外产品难以适应,从而阻碍其他国家的商品进入。
例如,1989年,欧盟禁止进口含有生长激素的牛肉。由于美国大多数肉牛使用生长激素,进口禁令严重影响了美国对欧洲国家的牛肉出口。美国政府认为,肉牛使用的生长激素是经美国农业部批准的,到目前为止,还没有证据表明生长激素对人类有害。因此,欧盟的进口禁令包含了变相的保护主义行为。经过多年的谈判和协调,美国在1996年将欧盟告上了世贸组织。1997年,世贸组织的独立仲裁小组裁决欧盟的牛肉进口禁令没有科学的风险认证基础,违反了世贸组织的协议。1998年,独立仲裁小组再次确认了早期裁决。1999年,世贸组织授权美国对欧盟采取报复制裁措施,美国政府对来自欧盟国家的农产品征收了1.17美元的关税。
(2)当代经济发展中保护环境和生态平衡最大的问题是对环境的破坏。人们强烈感受到淡水资源减少、大气破坏等环境变化带来的危险,直接威胁到人类的生存安全。环境保护已成为全社会的一个重要课题。各国政府已采取措施清理和保护环境,防止污染环境的产品进入中国。例如,1994年,美国环境保护局规定,硫、苯等有害物质在美国9个城市销售的汽油中的含量必须低于一定的标准。在这方面,国内汽油可以逐步实现,但进口汽油必须在1995年1月1日生效,否则禁止进口。另一个例子是,一些国家规定,禁止进口氟利昂制冷空调、冰箱和微波炉等辐射指数超过标准的电气产品。目前,环境技术标准涉及的产品越来越多,标准越来越高,标准越来越薄。保护生态平衡也是一些国家实施非关税措施的原因之一。由于生活环境的变化和人类出于商业目的的大量杀戮或收集,一些稀有的动植物资源濒临灭绝。为了保护这些资源,一些国家或国际组织制定了禁止或限制部分动植物进出口的活体或成品的法律法规。例如,《濒危野生动物种国际公约》规定,对未经保护就有消失危险的野生动物的贸易应严格限制,进口国只能在出口国颁发出口许可证的前提下进口。一些国家根据本公约实施了绿色市场准入制度。
(3)保护社会公共利益或公共道德。
对于违反社会公共利益或公共道德的产品,许多国家制定了限制或禁止进口的规定。例如,《中国对外贸易法》第十六条规定,为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或公共道德,可以限制或禁止相关商品和技术的进口或出口。1993年,在新德里举行的第13届世界职业安全卫生会议上,欧盟国家代表明确提出将人权、环境保护和劳动条件纳入国际贸易范围,对违规者实施贸易制裁,促进其改善工人的经济和社会权利。目前,在国际贸易中,跨国公司和全球大型采购集团订单的附加条件越来越多地出现了企业社会道德责任标准(即SA8000)认证。全球大型采购集团非常青睐拥有SA8000认证的企业产品。企业未取得SA8000认证或违反标准的,将停止或撤销订单。这迫使许多企业投入巨大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申请和维护该认证,这无疑将大大增加成本,削弱一些国家在劳动力成本方面的比较优势。
除上述原因外,由于关税的普遍减少和非关税措施的灵活性、有效性、隐蔽性和歧视性,非关税措施已成为世界各国限制进口的政策工具。了解非关税措施的产生和实施的各种原因对我们更好地了解非关税措施,并在对外贸易中制定有效的应对措施是非常有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