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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企业集团集权财务管理体系的机制保障

发布日期:2024-08-14 浏览次数:

建立企业集团集权财务管理体系的机制保障
 
为确保集权财务管理制度的有效运行,企业集团必须从财务组织、财务机制、财务制度等方面构建机制,制定并实施相关保障措施。
 
(1)尽快完善集团财务组织机构
 
母公司财务部是整个企业集团的财务管理中心,对整个集团资金的筹集、应用、收回和分配实施战略决策和统一管理。为保证母公司财务“八中心”的顺利健康运行,实现集团财务管理全过程的全面统一管理,必须建立相应的会计、财务管理等组织机构。特别注意财务与会计的交叉部分,避免管理与会计的盲点。在集中模式下,母公司应集中控制子公司的财务部门。如何设立子公司财务机构,母公司财务部应提出主导意见,并有最终审批权。
 
(2)加强财务人员的统一管理
 
子公司财务属于经营者的财务水平。作为集团财务体系的子系统,必须受母公司财务的制约。为了更好地保证集团整体财务意图的实现,减少财务信息的不对称,规范和约束子公司的财务行为,有效解决代理矛盾,母公司必须对子公司财务人员实行集中统一的管理。任命财务人员的管理权属于母公司财务部,具体管理财务人员的资格、任免、绩效考核、后续教育、岗位轮换等事项。母公司财务部应加强对子公司财务人员工作的检查和监督,确保子公司财务行为有利于实现集团整体财务目标。
 
(3)建立健全集团财务监控机制
 
在集权模式下,母公司对子公司实施有效财务监控的主体有:财务总监、母公司财务部、审计部。为保证监控的独立性、公平性和有效性,母公司任命财务总监,其人事和工资关系在母公司实施,与子公司无利益关系。财务总监行使投资者授予的财务监督权,监控子公司经营和财务活动的全过程;母公司财务部通过定期、不定期的财务检查监控下属单位的财务行为;母公司审计部可通过内部审计实现财务监控的目的;母公司财务部也可以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独立审计。
 
(四)建设集团统一财务会计制度
 
母公司应根据集团的实际情况和经营特点,制定统一、可操作的财务会计制度,规范子公司重要财务决策的审批程序和会计处理程序,实现子公司的集中管理。一方面建立统一的集团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另一方面统一集团会计制度。其目的是确保各子公司的财务信息高度可比,便于财务报告的总结和合并,缩短财务信息的报告周期。在此基础上,创造条件,建立和完善财务信息系统,实现数据系统化,为财务集中管理提供更方便的条件。
 
(五)正确处理母子公司的财务关系
 
1.母公司应灵活配置子公司的各种财权。母公司主要根据股份比例、子公司的重要性、财务管理的具体内容等因素,确定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分公司等下属企业财务权限的集中程度,按照财务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的原则,对各级管理层进行合理授权。在授权的同时,通过责任的落实和利益的保障,促进各级行权人自觉充分利用财务权力。
 
2.缩短财务管理链,减少财产权的多层次分割。集团下属企业组织层次越多,管理半径越大,财产权可分为各级,大大降低了财产权的集中化和集中财务管理的效率。为此,缩短集团财务管理链,原则上不再设立三级以下公司,尽可能降低管理水平,使财产权多层次分割,分散在各级企业,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防止子公司通过下属实体进行财务操纵,避免监督现象。
 
3.完善下属公司的激励方式。在实施财务集中和加强财务监控的同时,必须采取合理的激励方式,激发下属单位和领导的内在动机,调动其经营管理的积极性,促进其理解和配合集团的财务集中和监控。
 
4.努力协调财务集权和生产经营分权。大多数集团公司采用生产经营分权与财务集权相结合的管理制度。为了使集权财务制度在获得子公司认可和合作的基础上顺利运行,母公司及其下属各级财务部门必须正确行使各项财权,及时为生产经营提供财务保障。财务部门应主动与生产经营管理部门进行工作协调和信息交流,深入了解生产经营情况,在此基础上制定各项财务决策方案,不断提高财务管理效率,增强服务意识,促进生产经营发展。